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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司机将游客拉到假玉龙雪山 先卖氧气瓶再劝游客骑马(2)

2018-02-05 09:17:20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这时,陈同学两人终于开始怀疑是不是被人坑了。但由于人生地不熟,两人也没过多追究,吃了饭就坐公交回了市区。到了晚上回到酒店两人在网上查了一下玉龙雪山风景区的图,才确认了她们白天去的地方确实不是他们想去的玉龙雪山。

关于这一话题,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进行了分析与解读。

  经济之声:遇到这样的司机,这两位女大学生的经历真的是太糟糕了。但这样的经历并不新鲜,只不过这一次是司机身份有些变化,是滴滴司机。二位如何看待这一维权案件当中的关键点?

赵萍:“大家首先要区分网约车和顺风车的概念。可能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二者之间的区别不太大,但是国家对这二者有着严格明确的区分。网约车是由网约车的平台运营的,平台既要引入网约车的车辆,同时要对驾驶员进行管理,同时还要对驾驶员以及乘客的安全负有相应的责任。而对于顺风车来说,其运营主体并不是这个平台,虽然很多人觉得打顺风车特别便宜,而且顺风车的服务也和网约车差不多,但实际上不是这样。因为《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给予了顺风车一个明确的定义,就是‘私人小客车合乘’,又叫‘拼车’。其实顺风车服务的提供者不再是约车的平台,而是车主。对于这样的服务来说,一般平台只收取信息费。对于顺风车,国家的政策是鼓励并规范发展,(国家)认为顺风车可以缓解交通拥堵,减少环境污染,并且属于共享经济或者分享经济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国家对于网约车和顺风车这两种服务的要求是不同的,一个是规范发展,一个是鼓励并规范发展。”

  经济之声:这位网约车司机侵犯了消费者什么样的权利?

陈音江:“网约车司机和‘黑导游’有很大的区别。如果消费者要维权,有关部门可能查不到‘黑导游’,但网约车司机是不一样的。首先,消法里面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服务,如果其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销售者和服务者索赔。第二,如果平台没有尽到信息的审核义务,比如无法提供司机的姓名、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平台就要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可以找平台赔。此外,消法还规定,如果网络平台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这个平台去损害消费者的权益,但是不采取措施,继续放纵他去侵害消费者的权益,平台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最后,那个挂着‘玉龙雪山海拔4880米’木牌的骑马场应该是一个经营主体,消法规定,如果在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主张三倍赔偿。”

  经济之声:春节长假在即,对于出行旅游的消费者,两位有哪些提示?

赵萍:“首先要找正规的机构,在去之前要做好功课。第二,一定要避免占小便宜的心理。第三,在打车的时候,网约车可能更让人放心点,顺风车虽然便宜,但是其中可能也存在一定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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