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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者服务差无健康证 网约家政安全隐患多维权不易(2)

2018-01-29 09:22:34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当记者问到这些家政人员是否具备健康证时,该店工作人员说:“只是去打扫卫生,又不会一起吃饭,除了月嫂办理了健康证,其他项目的服务人员没有健康证。”

“一旦发生财产损坏怎么办呢?”记者咨询。

“发生物品损坏时,我们会协商解决,如果是家政服务人员的原因,由其本人赔偿。”该公司工作人员说。

经过多方咨询,记者还了解到,大多数家政服务人员未与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家政公司主要起中介作用,且大部分实体店均提供“线上”预约服务。“家政服务人员流动性比较强,他们不止挂靠一家家政公司,签订用人合同后,公司就得为其购买医保、社保等保险,成本太高,所以除了公司办公人员,其他服务人员都没有签订用工合同。”乌市天山区某家政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遇到问题应及时维权

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处处长翁健表示,乌市工商局目前还没有接到过消费者关于“网约家政”纠纷的投诉,但“网约家政”较实体家政公司消费风险高,因为消费者无法全面核实考察家政服务人员的身份、资质、信誉度等,网络平台的家政公司提供的服务人员信息有限,且难辨真伪,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容易陷入维权难的困境。

“签订合同是预防和解决纠纷的最好方式,也是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新疆律师张昊玄认为,雇主和网约服务人员是这一劳动服务关系中的核心当事人,均应当有充分的法律意识。

张昊玄说,作为雇主,在“网约家政”时,需要注意考察对方是否具有相关资质,网约服务人员和相关平台或是家政公司是否签有协议。把所需要的服务标准,服务人员需具备的技能等要求以合同的方式确定下来,一旦发现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有盗窃、虐待、故意伤害等行为,应当妥善保存证据,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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