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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草5X代理商在产品叫停后仍淘宝销售 被判十倍赔偿(3)

2018-01-03 14:29:21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此前青海春天公司也作出同样的主张。

从2009年问世至今,青海春天的极草,前后多次变换身份。

2009年1月,“极草”冬虫夏草纯粉及纯粉片产品先是以食品身份上市,旋即被食药监总局在2010年认定冬虫夏草“二级濒危”不能作为食品,国家质检当年也配合打出组合拳,发布《关于冬虫夏草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通知》。

“食品”资质被否仅一天,青海省食药监局迅速发布《青海省冬虫夏草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极草”从食品摇身一变成为了“中药饮片”。

2012年6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再度出手,叫停冬虫夏草的“中药饮片”身份。不过,同年8月,总局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海春天被纳入试点,“极草”的身份从“中药饮片”变为“保健品”。

但青海春天一直未拿到保健品批号。

作为代理商的北京春天恩荣健康公司在二审时向法院提交了青海省食药监办发布的【2014】53号文、《关于冬虫夏草纯粉片相关事宜的说明》以及其它数份证据,试图证明销售的产品是经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销售的产品,且“极草5X”属于创新试点产品,不属于食药监管的药品、食品或保健食品。称一审法院认定涉案产品为保健食品属于事实认定错误。

但北京市三中院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先后公开发布的多份文件,仍认定“极草5X”为保健品,按照相关食品标准,其砷含量严重超标。

北京市三中院在二审判决中指出,《关于冬虫夏草纯粉片相关事宜的说明公告》系由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该文件对涉案产品的定性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文件相抵触,且“滋补类”中药材涉及的《关于非药品柜台销售以滋补保健类中药材为內容的包装礼盒商品有关法律造用问题的批复》主要系针对滋补类中药材的销售问题进行规范,并不适用于涉案产品的生产管理与产品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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