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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3D彩打机”售价近10万元 使用没多久变“废铁”(4)

2017-12-07 09:10:18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记者:“什么画都可以制作吗?因为它还涉及到一个知识产权的问题吧。”

济南新思路机械咨询:“什么知识产权?”

记者:“因为这个是新技术,一种新的设备,它有没有质量检测报告呢?”

济南新思路机械咨询:“你过来的时候,把这个原件都拿给你看看吧。”

记者:“那我过去看看,这个具体的地址就是网上写的那个地址是吗?”

济南新思路机械咨询:“对对。”

记者:“丰台区天桥东街这个是吗?”

济南新思路机械咨询:“天桥东街,那个是我们的办公地址,因为那边涉及到拆迁,所以我们现在在办公全部都是在厂房。”

记者:“地址您还没告诉我呢?”

济南新思路机械咨询:“地址到时候我给你发过去,从微信上。”

记者:“我手上有笔,您跟我说就行。”

济南新思路机械咨询:“您是有什么事情吗?”

记者:“我就是想到那儿去看一下。”

济南新思路机械咨询:“文化北路与(二化西路)交叉口。”

记者:“到这儿就能找到吗?”

济南新思路机械咨询:“到这儿的话打电话,我们过去接你。”

记者:“这么大企业没有一个准确的公司地址吗?”

济南新思路机械咨询:“您如果没事,我就直接挂了啊。”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以及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对这一案例进行了分析与解读。

经济之声:在这些加盟商维权的过程中,济南新思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多次更名及更换地址,如今已经踪迹难寻。商家的做法是不是已经涉嫌欺诈?

胡钢:“消费者是以个人名义签的合同,如果签的是购买的合同,除非对方能够证明购买者是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就应该推定以个人名义购买的这种产品依然属于生产消费需要,这个个人依然属于消费者,依然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约束。3D打印技术听起来很高深,但是它某种意义上就比我们家用的打印机高级一点,只是可能贵十倍,甚至百倍。3D打印比较标准的说法可能叫增材制造,是一种新的制造业新材料的发展方向。有些时候新技术的发展远远超越了我们标准的建设体系,很多时候更加依赖于企业的标准,或者经营者单方的表述承诺,我们的消费者或者其它的合作伙伴更多的依赖于合同缔结过程中的磋商了解等。在这种背景下,合同的签订双方应该本着最大的诚意去签订和履行。如果存在这种不真实的情况,或者隐瞒真相或虚假告知,足以使合同对方产生了误解,就有可能构成合同意义上的欺诈。如果构成了消费行为,就构成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消费欺诈。”

关键词:3D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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