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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怡酒店提前1月预订的客房被卖 外送酒店费用该谁承担(2)

2017-07-25 11:13:52      参与评论()人

7月1日上午,陈女士准备退房时又收到了一条文华东方酒店的纸质留言,内容是让她方便时回电万怡酒店前厅部林经理。

当天下午,陈女士从林经理处获悉,万怡酒店并不认可付费方式和金额,认为文华东方酒店29日早上留下的纸质留言,未经万怡酒店方面确认。

资料显示,万怡酒店是一家四星级酒店。陈女士此前是在万怡酒店所属的万豪国际集团官网上预订的,房间类型为“豪华特大房客房”,预订时每晚的房费为539.75元,加上服务费用89.6元,一晚费用为629.35元。而陈女士6月28日、29日两晚实际入住的文华东方酒店属于五星级酒店,入住房间的房费为每晚2800元,加上16.6%的服务费和税金,相当于一晚费用为3264.8元。

7月6日,由于两家酒店在价格问题上难以协商一致,文华东方酒店发邮件给万怡酒店,要求其支付陈女士两晚共计6529.6元的住宿费用未果。7月7日,文华东方酒店直接从陈女士预授权的信用卡上划走了这笔钱。

当初未承诺支付住宿费

在陈女士与万怡酒店的来往邮件记录上,万怡酒店认为,文华东方酒店不是自己选定的外送酒店,当初也未承诺支付两晚所有的住宿费用。

“事实上,在陈女士到达当晚,我们和文华东方酒店进行了多次电话沟通,当时就表达了对文华东方酒店的价格不接受。”万怡酒店前厅部林经理表示,外送酒店一般是选择较近的、相同价格水平的酒店,而文华东方酒店显然不符合酒店的外送规则。

至于最终为何将陈女士送到文华东方酒店,林经理解释:“当晚的情况我不在场,也说不清楚。但文华东方酒店的电话号码是陈女士提供的,一开始也是陈女士自行跟他们联络的。”

林经理还表示,6月29日,他们打算将陈女士及其女儿接回万怡酒店,但由于没有陈女士的联系方式,只能发邮件委托文华东方酒店代为转告。

陈女士也认同这个说法:“万怡酒店给我看了跟文华东方酒店的邮件记录,他们29日上午曾发邮件给文华东方酒店,希望我能联系他们,当天住回万怡。但不知道为什么,直到我退房时,文华东方酒店才告诉我这件事。”

7月20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文华东方酒店房务总监,对方以“尊重宾客隐私权”为由,未予回应。

7月21日,万怡酒店在与陈女士沟通协调后,就超售问题致歉,并表示将尽快解决陈女士的住宿费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