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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程同程等捆绑销售被吐槽 千元机票多115元额外消费(3)

2017-07-07 14:33:22      参与评论()人

选择在携程、途牛等网络平台上购买机票、高铁票等,是消费者根据自己的需求、意向和兴趣,做出的一种放心选择。但是,现在这些平台却利用消费者的购买心理、偷懒心理,在后期支付购买时捆绑酒店优惠券等强制性服务,导致消费者在无意识中做出选择,多付出了代价购买了不知道的产品,也无法了解购买的优惠券等商品,以及服务的真实情况,甚至也不知道这些优惠券能否正常使用、费用价值等,这些都是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上述购票服务平台进行捆绑式销售的行为是为了增加销售额而采取的一种销售方法。虽然利用低价吸引消费者本是正常的商业手段,但为了利益的扩大,暗中提高了消费者购票的成本,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公平交易权。

王律师建议,消费者首先要向捆绑销售说不,尤其在选择产品服务时,需要多看、多问、多比较,不要轻易做出选择。如果一旦习惯性选择时,也要及时联系平台客服,积极协商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当遇到平台等机构不承担责任时,可向消协投诉。

其次,王律师建议主管部门应制定政策,加强惩治力度,实现合力监管。为了几块钱捆绑差价走诉讼程序,对于消费者来说很麻烦,这也是很多消费者直接放弃维权的原因,甚至一些消费者为了急于买票出差或者回家而选择妥协。因此,要想从根本上杜绝这种现象,需要有关部门完善政策,完善制度,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惩治经营者或者销售方,坚决制止这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