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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格力对簿公堂,为“有凉感无风感”广告语法庭激辩近3小时 丨 6月26日坏消息榜

2018-06-27 09:27:14    钛媒体  参与评论()人

美的、格力对簿公堂,为“有凉感无风感”广告语法庭激辩近3小时 丨 6月26日坏消息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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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消息,据珠江时报报道,近日,国内两大家电生产商因为一个六个字的广告而对簿公堂。美的告状格力,并要求其索赔490万元。本次庭审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网络直播,共有近170万人观看。

美的公司相关负责人诉称:原来,早在 2015 年美的公司就耗巨资大力宣传“有凉感无风感”技术的某系列空调,并使“有凉感无风感”成为广告形式的未注册商标,起到识别不同于其他空调品牌标识的作用。但是格力公司在明知其产品不具有“有凉感无风感”的技术与功能的前提下利用美的公司享有极高知名度的广告语对其商品作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宣传,不仅造成了相关消费者的误认和混淆,而且转移、淡化了美的公司依据该广告语所享有的权益,获得了本来不应该归属于其的竞争优势。

据记者了解,2015年,美的“舒适星”空调针对普通空调“风太硬”的消费痛点,推出“无风感”舒适体验的系列产品。当用户启动“无风感”按键后,空调能够自动感应分析室内环境,根据温度和湿度的不同,智能设定导风模式。能使用户感受清凉的感觉,却不会有风吹感,以此提升舒适度。

美的公司要求格力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有凉感无风感”广告语,赔偿其经济损失 480 万元及相关合理开支 10 万元共 490 万元,并在格力官网和《法制日报》等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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