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科技前沿 > 正文

月薪3000男会计豪掷930万网络打赏 女主播该退钱吗?

2018-06-16 09:22:00    每经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月薪3000男会计豪掷930万网络打赏 女主播该退钱吗?)

日前,央视报道月薪3000元的男会计王某挪用930万公款打赏女主播,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有网友一眼认出,其中一主播正是有“直播一姐”之称的冯提莫。据报道,某地产公司的一名普通会计王某,实际的月收入只有3000元,却在网上疯狂迷恋上了直播打赏,为了满足虚荣心,他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以“富二代”的形象在某平台对各大主播进行打赏。

▲视频来源:央视新闻

其中打赏给斗鱼热门主播冯某的礼物价值160万元,给其他主播礼物770万元,累计打赏930万元。近日,法院当庭作出宣判:被告人王某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还所有侵占被害公司的款项。

为了直播“打赏”,竟把手伸向公款,最后被绳之以法,这是作奸犯科者理应受到的法律严惩。问题是,由他打赏给美女主播的那些巨额钱款,还能追逃得回来吗?

在一些主播看来,“打赏”就是自己的合法收入。在网络直播平台上,她们或表演才艺,或与观众交流互动,粉丝的打赏,其实是对自己劳动的褒奖,也是个人价值的直接体现。更何况,打赏并没有贴标签,谁又知道,粉丝的打赏是“违法所得”呢?既然自己“蒙在鼓里”,就不应该受到连累。

合法的收入,固然要受到法律的保护。通常来看,粉丝给主播的“打赏”,类似于民法上的赠与,主播再根据与平台的协议,按照一定的比例,对这些“所得”进行分配,这也属于《合同法》所允许的范围。但是,“打赏”钱款也应“来路正当”。

关键词:会计打赏豪掷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