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百度”诉罗昌平名誉侵权案一审宣判)

于潇/正义网
正义网北京5月26日消息,近日,“百度”公司诉罗昌平侵犯名誉权纠纷案一审宣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认为,罗昌平在其新浪微博上的涉案文章已构成虚假事实陈述,传播具有明显的诽谤意义,并且足以导致社会对“百度”公司产生负面的社会影响并降低其经济信用和社会评价,构成对“百度”公司的名誉权侵犯,判决其在新浪微博账户持续十日登载致歉声明,并赔偿维权支出61800元以及经济损失12万元。
本案中,“百度”公司方有两位原告,分别为百度网讯公司(百度网备案登记主体和经营单位)和百度在线公司(百度网站搜索引擎技术支持单位和“baidu”“百度”商标持有人)。被告罗昌平,是新浪微博加V实名认证用户“罗昌平”的微博博主,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月25日10:15,罗昌平的粉丝量为108万,此前,罗昌平曾任《中国商报》首席记者,《新京报》核心报道记者、深度报道部主编以及《财经》杂志副主编等职务。
2018年1月23日,罗昌平在其新浪微博发布博文“百度有一个‘打头办’,因为表现好,年终奖五个月奖金,厉害……”,同时该博文配有三张图片,分别为《打头办近期工作要点》、微信用户聊天记录以及与“打头办”工作相关的聊天内容。
在接受法庭询问时,罗昌平表示,上述三张图片系其朋友圈中发送的图片,目前已经找不到图片来源。同时指出,“打头办”的来源并非无中生有,之前已有大量的报道,并提交了《百度成立内容生态市场部,剑指头条?》《听说百度有个“打头办”?》等多篇相关微信公众号文章,并指出发表博文是转载相关报道的内容。对此,“百度”公司予以否认,“并没有成立专门打击‘今日头条’的办公室机构”,涉案文章所述构成对百度公司的诽谤及诋毁。
记者注意到,在庭审中,罗昌平上述微博已被屏蔽,据此,“百度”公司撤回了对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新浪微博运营方)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