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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业将迎新一轮新政助推

2018-07-10 16:59:52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第六大“社保”亟须加快向全国推广

不少专家还表示,推动社保“第六险”长期护理险加快在全国扩围将成为发展壮大养老服务业另一个重要政策发力点。

7月6日,国家卫健委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也是国家层面对护理服务业所作的首个顶层设计。《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长期护理商业保险,以及与老年护理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已经在青岛、上海等15个试点城市和北京、河北等多个省市的非试点区域展开,覆盖人群大约为4800万。截至2017年底,超过7.5万人享受到保障待遇,赔付护理保险金大约5.7亿元,基金支付比例超过了70%。“在有效减轻失能人员及其家庭经济负担的同时,带动了试点地区相关产业投资约70亿元,直接拉动就业4万多人次,有力促进了护理服务业市场的发展。”和君咨询业务合伙人,和君健康养老研究中心副主任曹卓君说。

“长期护理保险解决了养老机构购买资金难题,引导居家社区护理服务力量加快培育形成。提高了医疗与养老服务的结合效率,解决了医疗机构长期压床问题和部分基层机构‘吃不饱’问题。”在关博看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向全国范围扩大已是大势所趋,下一步应加快形成可推广复制的基本政策框架。

张盈华对记者表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年试点期已到,随着国家医保局各项工作步入正轨,下一步就要对试点效果进行科学评估。

不过,全面推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也存在多个难点。张盈华认为,从总体上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推开尚缺两个重要条件,一是还没有统一的失能鉴定和等级评定标准,二是各地试点方案差异大,还未达成最终的共识。试点评估工作首先就要解决上述两个问题。

在曹卓君看来,长期护理险的推广与实施,首先将作用于医养结合类服务。既可减轻目前医疗机构以及医保的压力,也能加强老年人对非医疗护理服务的消费能力与支付能力,促进产业发展。但是,我国尚未大面积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因此医养结合的支付,包括如何对接医保在实操过程中也会出现一定困难。

筹资、责任界定等也是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面临的突出问题。曹卓君表示,仅依靠社保基金划转很难支撑,广泛推行必须建立在长期照护类的商业保险基础上,同时需要更为合理的筹资机制和符合中国特色的市场化机制,确保基金长期收支平衡。(记者 班娟娟 实习生 牛万星)

关键词:养老业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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