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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亚科技涉嫌欺诈发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存在暂停上市风险

2018-06-27 09:30:59      参与评论()人

6月26日晚间,证监会公告称,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证监会专门与公安机关进行了会商,决定将金亚科技(300028)及相关人员涉嫌欺诈发行等犯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金亚科技称,目前公司因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 13.1.1 条规定而存在暂停上市风险,自6月26日起,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证监会的公告,日前,证监会依法对金亚科技2014年度报告虚假陈述给予60万元顶格罚款,对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周旭辉合计给予90万元顶格罚款,对多名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罚。案件查办过程中,根据有关线索,我会同时对金亚科技涉嫌欺诈发行等违法犯罪问题进行了全面查处。

证监会调查发现,金亚科技为了达到发行上市条件,通过虚构客户、虚构业务、伪造合同、虚构回款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骗取首次公开发行(IPO)核准。其中2008年、2009年1月至6月虚增利润金额分别达到3736万元、2287万元,分别占当期公开披露利润的85%、109%。上述行为涉嫌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调查还发现,金亚科技和相关人员还存在伪造金融票证、挪用资金以及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嫌疑。

据此,证监会决定将金亚科技及相关人员涉嫌欺诈发行等犯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金亚科技成立于1999年底,初创时的名称为“成都金亚高科技有限公司”。 2006年前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周旭辉,公司大股东为周旭辉和郑林强,分别持有公司75%、25%的股权。

金亚科技于2009年上市,主营业务为数字电视系统的软硬件研发生产,近两年业绩节节下滑,2017年的营收仅为2291万元,净利润为亏损1.8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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