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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声音”知识产权纠纷各方撤诉!唐德影视、灿星等和解

2018-06-26 09:27:43      参与评论()人

此举招致了《中国好声音》原制作和播出方灿星及浙江卫视的不满,灿星方面称,公司已经获得2018年之前《The Voice Of…》节目模式的独家续约权,Talpa拟将节目模式转授给唐德影视是违约行为。而该节目模式费,从每年200万元,提高到每年6000万元,但Talpa却期待每年数亿,还有鼓动其他卫视或者制作公司来抢购的举动,国际惯例的模式费不超过制作成本的5%。

此后,唐德影视与浙江卫视、灿星等互相起诉。

2016年6月7日,唐德影视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诉前行为保全申请书》。 2016年6月2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6)京 73 行保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上海灿星、世纪丽亮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及相关字样的节目名称。

2017年5月17日,唐德影视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 等诉讼材料,获悉浙江广播电视集团、蓝巨星以公司、唐德传媒实施了侵害《中国好声音》电视栏目名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事由,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这场纠纷导致灿星和浙江卫视转而制作了《中国新歌声》,而唐德影视版本的《中国好声音》迟迟未有下文。

需要指出的是,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和灿星等达成和解,可能并不意味着唐德影视能顺利进行《中国好声音》的项目,曾经剑拔弩张的对手,也可能和解,而曾经唐德影视的亲密战友Talpa,也有可能反目。

唐德影视发布于2016年11月的公告提及,唐德影视计划五年期限内在中国区域(含港澳台地区)开发、制作、宣传和播出第5-8季《中国好声音》节目,并拟于2017年推出新一季《中国好声音》。

不过,到了2017年11月,唐德影视又公告称,公司收到了“The Voice of……(……好声音)”节目模式版权方Talpa传媒发来的要求终止协议的函件,Talpa公司以唐德未支付第二期尾款375万美元为由,单方面宣布终止与唐德影视就好声音的版权合作,并收回当初的授权。

在风险提示一节中,唐德影视称,解约通知函可能引发公司与Talpa之间的诉讼或仲裁案件,唐德影视提请投资者关注如下风险,包括协议被裁定终止,公司无法继续制作《中国好声音》节目的风险。

关键词:唐德影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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