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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法大修主要内容逐条解读:工薪阶层受惠,综合征收更科学

2018-06-20 14:11:00      参与评论()人

而从特殊意义上而言,由于此次改革首次引入了综合征税,使得更多的收入种类被纳入计算,起征点自然应该“水涨船高”。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收入种类较多的人来说,原来获得的扣除也多,现在整合以后总共只能享受每月5000元的基本费用减除,税负可能不减反增。“反过来说收入比较单一的人,比如说工薪阶层,那他们的收入增加是一定的。”朱为群强调。

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认为,目前个人所得税的大部分构成还是所谓“工薪税”,因此劳动者的缴税额减少,劳动积极性可能会上升,而比较依赖劳务收入等一次性收入的人群,其课税总量可能进一步上升。

草案拟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

朱为群认为,对税收计算周期的调整兼顾了收入波动幅度较大的人群的需求,“比如说一些推销员,他前一个月可能没有收入的,拿个底薪,都不用交税。到了第二个月一下子提成来了,可能收入几十万了。那么按照每月计算,这是不是意味着他要交35%、45%的税?现在按年算的话它可以平摊了。”

草案将优化调整综合所得税率的级距: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不变。

此次税率级距也做出了改革。低税率的级距得到扩大,高税率级距维持不变,形成“三增一减三不变”的调整格局。朱为群认为,这一调整意味着高收入人群并不能减少税负。不仅如此,在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不变的情况下,高收入人群还要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也计算在内,最后的税基可能提高,带来更高税率。

将这一内容与综合征税、提高起征点叠加起来看,可以发现此次个税改革的受惠者主要以中低收入群体为主。朱为群认为,此次税制改革的目标中包含着完善税制,提高税制公平的考虑,“这个目标提出来已经20多年了,但是在此之前寸步难行。”邵宇则认为,个税改革想要落到实处的话,需要“抱持着藏富于民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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