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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打击非持牌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等八大行为

2018-06-13 13:58:16      参与评论()人

本周市场传出:为严厉打击无牌照金融活动,中国银保监会决定开展2018年打击非法商业保险活动专项行动。本报从相关方面得到证实:《2018年打击非法商业保险活动专项行动分作方案》(下称《方案》)已于近日下发至各保监局。

近年来,非法经营商业保险的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非持牌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的行为在部分地区、个别业务领域有蔓延趋势,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

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启,旨在摸清非法商业保险活动风险底数,严厉查处无牌照金融活动,旗帜鲜明打击非法、净化市场,以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机制,防控金融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

从《方案》内容来看,此次打击的重点共有八大行为。第一,未经批准设立保险机构或保险中介机构;第二,未经批准经营保险业务或保险中介业务;第三,以“办会员卡送保险”“买商品送保险”等名义,变相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或保险中介业务;第四,制售虚假保险单证;第五,销售境外保险产品;第六,以“保险”为名宣传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第七,其他非法商业保险活动;第八,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或其人员参与、配合上述非法商业保险活动,或为非法商业保险活动提供条件。

根据工作安排的时间表,此次专项行动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准备部署阶段(6月)。主要包括:各保监局制定实施方案、组织调配力量、健全工作机制。

二是,风险排查阶段(6月至7月)。主要包括:开展风险排查、跨区域线索串并。

三是,查处整改阶段(7月至9月)。主要包括:依法严肃查处、督促整改落实。

四是,总结报告阶段(10月)。

根据《方案》要求,对具体经营行为是否构成非法商业保险活动,各保监局要在调查核实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从严从紧明确定性,确保行动有发现、发现后严定性、定性后敢查处,坚决避免发现了不定性、以情况报告代替问题查处的倾向。(原题为《重磅 | 银保监会启动“打击非法商业保险活动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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