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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行特大骗贷案细节曝光:10亿购粮贷款用于地产开发

2018-06-12 09:06:38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审核如何层层失守

司法文书所记载的志信公司相关人员的骗贷手段,主要是企业在通过贷款前置审批后,在申请贷款时提交了虚假的收购粮食资料,特别是虚假提供了与用粮企业的合同。

这些资料绝大多数是文字资料,特别是收购合同等,如果有加盖对方公章,在甄别真假时或许存在困难。但1℃记者获悉,除了贷款前置审批、获批后用款申请审批外,农发行还设置了发放贷款后的审查流程,以确保贷款的安全。但贷款发放后的审查流程,在司法文书中没有出现。

1℃记者通过多种渠道获得了农发行总行及其河北省分行对于此类贷款在发放后的审查流程。农发行总行出台过《粮食收购资金贷款封闭运行管理办法》,这一办法要求,对粮食收购资金贷款实行从发放到回收的监督和控制,做到钱随粮走、购贷销还、专款专用、库贷挂钩、封闭运行。实行贷款使用报账制,客户经理应核实借款人粮食收购的原始凭证、核对粮食实际收购的数量、价值与结算的数量、价值是否相符,经核实的粮食收购资金使用情况是开户行发放后续贷款的依据。

农发行河北分行在2013年6月13日下发《2013年夏粮收购贷款发放与管理工作预案》,其中明确规定,贷款的审批和发放,贷款需求总额测算后,各个市级分行要在预案启动前及时办完贷款审批手续,由县支行随企业收购进度分次发放。此预案的第十七条规定,严格封闭管理。在收购资金供应环节,客户经理要深入到各个收购点核实入库粮食品种、数量和质量,核对收购凭证,根据收购进度供应收购资金,确保贷款与入库粮食价值相一致。收购结束后,对企业粮食库存组织一次全面核查,及时收回结余货币资金占用贷款。在库存管理环节,要认真落实库存监管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定期查库,按仓、垛核查粮食的品种、数量、质量、品级、成本及变化情况,检查银企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在销售回笼环节,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出库的监管,要求企业坚持出库通报制度,客户经理核实销售对象、销售价格、数量、结算方式是否与实际相符。企业销售必须坚持“钱(票)货两清”原则,保证销售贷款及时足额回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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