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退市大潮暗涌,这些A股公司拉警报

2018-05-24 16:19:43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在这之前,深交所也曾公告称,*ST众和因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股票自2018年5月15日起暂停上市。

这意味着对上述3家暂停上市的公司而言,若下一个会计年度(即2018年度)不能达到相关恢复上市的要求或者触及退市标准,则有可能面临与*ST吉恩、*ST昆机一样的结局。

整体而言,根据wind资讯数据,2018年以来至今,已有39家A股上市公司被实施了ST,从原因来分析,这其中,有29家上市公司是因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而导致,占比逾7成;有8家是因为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而被实施了ST。

同时,从过往退市的案例来看,因业绩连续多年亏损导致退市的情况较多。上证所也表示,将业绩连续多年亏损甚至资不抵债的公司予以退市,是退市制度的主要情形之一。

除了业绩不达标导致退市之外,未来涉及重大违法的上市公司也将被强制退市。根据今年3月9日两大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征求意见稿,上市公司存在6类重大违法情形,股票将被强制退市,其中包括欺诈发行、重组上市重大违法、信息披露重大违法,以及最近5年内被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作出3次以上行政处罚等情形。

第一财经记者梳理发现,全新好(000007.SZ)在近五年内已经3次因信披违规被行政处罚,近期该公司如果再被行政处罚则将可能被终止上市。5月22日晚间,上证所表示,目前《办法》征求意见已经结束,后续在吸收合理建议的基础上将适时对外发布。

在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看来,《办法》出台之后将会提升退市效率,更重要的是会产生足够的威慑作用,除上述重大违法情形外,以后还可以纳入其他类型的重大违法情形,比如重大污染事件,具体认定或量化标准可能需要依据刑事或者民事责任方面的判决。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文莉也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办法》的出台是退市制度的重要举措,对于资本市场优胜劣汰、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当然,此《办法》是退市制度阶段性的推进,未来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制度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就目前而言,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突出退市功能,让市场接受退市的节奏,对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法制化会起到一个推动作用。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