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近期,债务违约事件次第爆发,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仅5月以来,就有中安消、盛运环保、神雾环保、凯迪生态等多家上市公司出现债务违约,而盾安环境和江南化工的控股股东盾安集团450亿元债务危机更是体量惊人。
这一现象并非偶发。从2018年1月起,大连机床集团、丹东港、川煤集团、中国城建等违约主体超过10家,违约金额同比明显增长。不少人称之为“违约潮”。
潮涌之下,市场各方予以密切关注。然而,尽管直接承销商和投资者对此叫苦不迭,经济损失、信誉损失巨大,但市场各方对于这轮违约潮并不十分意外。一是违约企业多为民企,或是“两高一剩”领域的国企。上述企业本身面临行业之困、经营之困,在宏观经济增速从高速转为中高速的经济背景下,在去产能、降杠杆的政策背景下,部分企业遇困、资金周转不灵并不出人意料;二是随着监管不断趋严,银行等金融机构流动性在收缩,此前部分不合规的非标、通道业务被封堵,意味着企业融资趋难。特别是对于原本处于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信贷融资等再融资渠道获资困难或成本高企,风险暴露不足为奇。有机构投资者表示,他们早已开始回避偿债能力较差的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并部分抛售其债券。
在这种情况下,违约事件是市场出清的选择。实际上,完全没有违约风险的债券市场是不正常的,打破刚性兑付是债券市场走向合规化的第一步。
当然,无论如何,违约本身暴露出的症结仍然值得警惕。除了打破刚兑、市场出清的合理化选择之外,是否还有可避免的失误、可追究的责任、可堵住的漏洞,这些都值得探寻。
从发债方来看,企业本身所处的行业多为“两高一剩”行业,属于市场、政策双紧行业。这一形势往往并非偶然,而是积弊。此外,业内人士分析,经营策略激进、存在关联交易与集团“输血”支持、信息披露有瑕疵、现金流与利润背离等问题也是这些违约企业的共同特征。
而从承销方而言,违约事件爆出后不仅是当事人受损,相关行业、地区乃至本机构其他产品也均受“牵连”。部分投资者如惊弓之鸟,对细节追问不休。这种“苦恼”可以理解,而第三方机构也难辞其咎。在竞争压力下,部分承销商在揽项目时积极,但疏于核查,对发债前的尽职调查、发债后的资金使用情况及信息披露等往往走马观花,流于形式。而这往往也是风险事件最终爆发的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