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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税延养老保险开始试点 专家:将增加老年人保障
近日,银保监会等部门发布《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明确税延型养老险的设计原则、交费方式、收益类型等规范。
此前,自5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银保监会等部门发布的通知,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期限暂定一年。
所谓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由保险公司承保的一种商业养老保险,纳税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一定额度,对养老金账户积累阶段的增值收益免税,等个人领取时,再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在我国老龄化程度日渐加深的背景下,税延型养老保险优惠政策的出台,可以加快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补充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不足,意味着养老金制度体系第三支柱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个人购买养老保险尚未普及
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退休人员王玉华最近关注到一条消息,上海、福建等地在试点一种个人商业养老保险。
“啥时候北京能有这种保险呀。”王玉华感慨,虽然自己赶不上,但如果北京有这样的政策,自己的儿子可以赶上。
王玉华是江西人,上世纪80年代落户北京。说来也是机缘巧合,王玉华的丈夫是原轻工业部下属一家企业的职工,随着企业搬到了江西,认识王玉华后,二人喜结连理。上世纪80年代,企业搬回北京,王玉华随着丈夫到了北京,后来也在这家企业退休。
目前,除了一套房子外,养老金是夫妇俩主要的经济来源。
上世纪90年代末,在王玉华坚持下,夫妻俩在北京三环边买了一套70平方米的房子,作为一家三口的住所。
后来,儿子结婚,夫妻俩拿出所有的积蓄,帮儿子付了首付款,在北京四环外买了一套房子,儿子夫妻俩养孩子、还房贷的开支比较大,虽然每年都给父母拿钱,但王玉华最后都塞了回去。
“要是没个病,我俩每月八九千元,还是够花的。”王玉华告诉记者。
10年前,王玉华退休时,一个月领养老金两千多元,如今已经接近4000元,老伴儿如今每月养老金接近5000元。但这是他们唯一的养老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