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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首提地方“再融资债券” ,地方债借新还旧显性化

2018-05-18 12:22:39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近日,财政部公布的4月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债务余额情况中,相比之前的月度数据,此次有明显变化。

财政部数据显示,4月份,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01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210亿元,专项债券808亿元;按用途划分,全部是置换债券或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下同)。

东方金诚首席分析师苏莉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本次地方政府债券情况披露中首次出现“再融资债券”。以前年度披露的政府新增债券按用途均分为“置换债券”(即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非债券形式存量债务)和“新增债券”,本次是首次出现“置换债券”和“再融资债券”的用途分类。从信息披露中对“再融资债券”的定义 “用于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就可以看出,之所以会出现这一新提法,是因为此前年份发行的政府债券部分到了归还本金的阶段。

与前两年不到3000亿元的到期债务相比,今年及以后地方政府到期债务明显增加,2018年到期债务约8389亿元,此后几年更是超过1万亿元。

一位财政部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再融资债券其实就是地方发新债还旧债(下称借新还旧)。其实以前就有借新还旧,但是今年的规模会比较大。

苏莉表示,并不能因为首提再融资债券而认为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其实此前官方文件已经允许地方借新还旧来平滑债务期限结构,避免期限错配风险。

比如,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即国发43号文)明确,地方政府举借的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新增债券’也好,‘再融资债券’也罢,都只是财政部门对于债务预算的分类管理方式,不是债券类型的重大变动,也不意味着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的新动向。”苏莉说,随着地方政府与融资平台信用的切割完成,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将退出清单,取而代之的很可能是“再融资债券”和“新增债券”。

按照此前国务院要求,今年是置换债券的收官之年,财政部此前要求地方加快发行置换债券。截至今年4月,置换债券规模约1.34万亿元。此外,按照年初预算报告,2018年地方政府发行的新增债券规模上限为2.18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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