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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公募基金服务第三支柱养老金将大有可为

2018-05-17 09:09:45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近年来,我国社会各界对于尽快出台政策支持第三支柱发展已基本达成共识。4月2日,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正式启动我国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障第三支柱改革从理论研究走向政策实践。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与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日益突出。

当前,我国虽已初步形成国家基本养老、企业补充养老和个人补充养老相结合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但发展不均衡问题突出。我国养老金高度依赖第一支柱,公共财政负担大;第二支柱企业年金覆盖人群仅2331万人,职业年金刚刚起步;第三支柱个人补充养老发展滞后。

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在5月16日的一个论坛上表示,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政策试点在立足国情的同时,有效吸收了境外第三支柱建设的成功经验,前瞻性、包容性较强。一是设立个人养老账户,保障税收优惠给到个人;二是实行递延纳税,引导个人长期投资;三是尊重个人投资选择权,在保险产品先期开展一年试点的同时,坚持账户多元化金融投资的方向,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化竞争提供差异化的养老金投资服务。

“科学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安排,有益于个人分享国民经济增长成果,同时促进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国强民富。”李超指出。

李超表示,一方面,税收政策引导个人储蓄养老资金通过资产管理机构进行长期投资,借由专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个人养老资金转化为经济增长所需的直接融资和中长期资本,能够有效缓解当前金融体系中存在的短期资金匹配长期资产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问题。另一方面,各类资产管理机构作为专业“买方”代表,坚持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社会责任投资等理念,将个人养老金等长期资金源源不断地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经济社会整体运行效率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反过来惠及社会大众。

同时,境外成熟市场经验也表明,以个人养老账户投资为制度核心的补充养老金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参与者,也是直接融资的重要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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