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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严惩非法转移倾倒固危废,多地百余人被问责

2018-05-14 08:57:59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调查发现,池州市前江工业园鑫茂精细矿业、恒鑫材料、优源矿产品贸易中心、铜陵金飞达贸易、瑞邦再生纸业等5家企业大量尾矿、废渣、工业污泥等固体废物长期非法堆放长江沿岸,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池州市贵池区政府、前江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区环保局日常监管流于形式,履职不力,执法不严。

为严肃法纪,池州市已对前江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郭新泽,贵池区环保局前江分局局长董力军实施免职处理,其他责任人的问责调查工作正在进行。

安徽省就此问题成立追责问责调查组,目前相关调查工作正在开展。当地公安机关针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问题实施立案,已刑事拘留相关企业负责人6人,取保候审8人。

调查发现,2017年9月以来,双流区金桥镇舟渡村周边村民在收取费用后,非法接收大量外来建筑垃圾、工业废物和生活垃圾,并倾倒于舟渡村一处百亩大的区域,累计堆放量7300余吨,周边环境恶劣,群众反映强烈。

调查认为,舟渡村对违规倾倒垃圾问题隐瞒不报、制止不力,致使问题长期存在;金桥镇对属地长期违规倾倒垃圾问题失察,对群众反映问题重视不够、处置不力;双流区城管局、水务局、环保局履职不力,巡查监管不到位。

为严肃法纪,成都市及双流区决定对23名责任人实施问责。对双流区金桥镇党委书记唐伟、镇长陈杨林等13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免职、撤职或党纪政务处分。对双流区水务局党组成员李国志,环保局机关党委书记刘庆峰等2人实施诫勉。对双流区政法委书记李杨俊、宣传部长李建、组织部长王毅、副区长兼公安分局局长肖健、副区长刘伟等8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调查发现,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督察组两次交办温岭市城东街道鸡鸣寺廊沿河大量堆放垃圾且臭气扰民问题,但整改过程偷工减料,约5000立方米生活垃圾被就地掩埋,进一步造成环境污染。调查认为,温岭市城市新区管委会,城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局等单位对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情况把关不严,对企业垃圾清运过程协调监管不力。

经温岭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城市新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林国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陆夫友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城东街道党工委书记邵俊武党内警告处分,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夏明华政务记过处分,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常务副主任梁敏勇政务记大过处分,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林国初政务记过处分。对城市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科科长童波等4人分别给予撤职处分、辞退处理或诫勉。另外,对涉嫌犯罪的宏顺运输有限公司法人张玲华和主要责任人张灵仁依法实施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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