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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如何取得合法手续?
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平台公司),应当取得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从业车辆必须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行政处罚
●违反以上之一的,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1.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2.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
3.未履行管理责任,出现甩客、故意绕道、违规收费等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运营服务标准行为的。
●网约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1.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
2.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3.违规收费的。
(原标题为《海口 无证开网约车最高罚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