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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有长期利率保证、终身领取,账户透明随时可查询
《指引》明确,税延养老保险覆盖参保人自交费参保之日起的整个生命周期,长达几十年,不是一个简单的短期投资行为,要充分体现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和长期资金管理优势,帮助参保人有效应对长寿风险,产品设计必须秉持四个原则:
一是收益稳健。以固定收益和保底收益为主,领取期按照参保人选择的领取方式提供长期利率保证的养老年金。
二是长期锁定。除了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以及个人身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全残或罹患重大疾病等财税政策允许的条件外,参保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积累的资金在其个人账户中是长期锁定的、不能提前支取的。
三是终身领取。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或约定的领取年龄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其按月或按年给付养老年金,直至身故。
四是精算平衡。是指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精算原理和监管规定,科学合理确定不同领取方式下养老年金的领取金额,确保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得到切实履行。
《指引》明确,税延养老保险产品采取账户式管理模式,账户内提供多种产品选择,每个参保人个人账户中所交保费、费用收取、投资收益、资金总额、养老金领取情况等均是清晰透明,可随时查询的。
由于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的定位应是准公共产品,因此,在产品费用水平上要体现让利于民原则,同时,也要兼顾商业可持续。
三类四款产品,缴费方式和领取方式可选择
税延养老保险产品主要包括哪些产品类型?
按照积累期养老资金收益类型的不同,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包括收益确定型、收益保底型、收益浮动型三类四款产品。一是收益确定型产品(A类),指在积累期提供确定收益率(年复利)的产品;二是收益保底型产品(B类),指在积累期提供保底收益率(年复利),同时可根据投资情况提供额外收益的产品,可细分为每月结算收益的产品(B1款)和每季度结算收益的产品(B2款);三是收益浮动型产品(C类),指在积累期按照实际投资情况结算收益的产品。
16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符合相关规定的个人,均可参保税延养老保险产品,保险期间可选择月交或年交两种缴费方式。领取期限不少于15年,并确定相应的养老年金领取金额。领取方式分为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月领(或年领)、固定期限15(或20)年月领(或年领)。
保障功能比普通年金产品更全面,可在不同公司间自由转换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与市场现有养老年金保险产品相比有哪些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