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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持续推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18-05-03 09:10:51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5月1日,沪深两市分别公布了“上市公司2017年年报整体分析报告”,其中有一组数据令投资者倍感亲切:沪市上市公司分红整体比例、推出派现方案的公司数量同比都增长5%以上;深市方面,1611家上市公司推出现金分红预案,分红金额达到3200亿元,同比上升62%,这说明上市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回报投资者的意识不断增强。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不外乎两个因素。一是,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增强。去年,沪市上市公司共实现净利润约2.62万亿元,同比上升18.55%。深市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95亿元,同比增长20.58%。二是,监管力度的加强也促使上市公司更加注重现金分红给投资者带来回报。沪市的分析报告总结道:“部分企业在监管推动下,也从常年不分红到开始实施分红。”

拿辅仁药业来说,这家业绩不错的企业自1996年上市以来,除了实施了两次转送股之外,就从未进行过现金分红,在这20多年中,辅仁药业积累了近20亿元的未分配利润。现在,这家公司终于决定实施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1.28元。市场随即对此做出反应,自上月21日辅仁药业推出现金分红方案后,一周多时间股价上涨了近10%。而格力电器在上月25日宣布不分红之后,股价迅速下跌,盘中一度触及跌停。即使格力电器只有12倍左右的市盈率,投资者也用脚投了票。

这两个事例充分说明,投资者已经很聪明,也更加理性,他们更加关注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能力,并从中取得现实的回报,而非过去被推崇的“高送转”。这也是对上市公司的重要提醒。

虽然分红整体比例、推出派现方案的公司数字都在上升,还是有不少上市公司继续甘做“铁公鸡”。拿沪市来说,去年推出现金分红的公司占到上市总数的74.47%,这意味着在1417家上市公司中,还有361家左右的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现金分红有很多种情况,有的是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无法分红,有的是有重大投资项目需要加大投入,这都无可厚非。但有的上市公司是未分配利润数值较高也拒绝现金分红,这就令投资者费解。

同时应该看到,现金分红比例占利润总额的比例现在还偏低。早在2013年,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就规定: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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