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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鼓励海南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业界已跃跃欲试

2018-05-02 16:52:05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公开数据显示,在1997年到2010年间,美国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进行融资的成交金额就高达420亿美元,年均增长幅度超过12%。

“从涉及的行业来看,证券化的知识产权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音乐虽然是开创了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先河,电影业却在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发展中呈现出后来居上的态势。”周凯旋表示,目前,电影的知识产权证券化在发行总量中已经达到了42%的比例。

相较于美国、日本,中国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起点并不高。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度的立法是在1995年,这一年颁布的《担保法》让知识产权质押有了法律依据。 在其颁布后,为规范知识产权质押的操作,当时的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工商局先后制定了《著作权质押合同办法》、《专利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但业界人士认为三者都较为抽象笼统,细节规定不够明确。

即便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中进一步明确了可以质押的知识产权种类,并一改《担保法》完全列举的列举方式,但价值评估体系以及交易平台的环境与国外还是有所差距。

以日本为例,日本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立法比较完善,尤其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面较为出色。“日本多部法律都有关于质押有明确规定,其中规定的可以质押的知识产权种类十分广泛,且不同种类知识产权可以单独或组合进行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自身价值中涉及所在企业信息、市场价值预估与分析等内容,已经形成较为全面的评估体系。此外,日本针对中小企业的法律有30多部,有力地减少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上述研究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

包括上述负责人在内的知识产权运营者均表示,在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融合的阶段,希望海南关于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探索能够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能够让国内的中小泛文娱企业有真正成长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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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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