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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两会”发力,金融对外开放路线图已明晰

2018-05-02 08:12:18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银保监会4月27日表示,近期已有来自英国、日本、新加坡的商业银行以及来自法国、德国的保险机构,表达了在上海等地新设机构或增持股权的意向,银保监会将根据既定的开放方案做好政策和准入辅导,推动一批项目适时落地。在持续完善法规制度建设的同时,银保监会将同步受理对接各项开放措施的准入申请。

就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方面,去年11月正式成立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下称“金融委”),作为金融监管的最高机构,金融委在强化统筹协调监管的同时,也为对外开放做出了制度保障。李虹含表示,金融委指导地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对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进行业务监督和履职问责等。这也为未来扩大对外开放后强化对外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的监管提升了有效性和效力。

银保监会表示,“目前中国金融开放不是迫于外部压力或是被动选择,而是针对中国经济改革、金融发展现实情况做出的主动选择。是根据中国国情,全面慎重评估所做出的举措,是中国经济发展规模、实力与监管能力、水平同步提高等基础上进行的对外开放措施。”

李虹含表示,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格局,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后,我国金融机构通过对其技术溢出的吸收、新产品的模仿,不断改善自身技术水平,提高人才素质,加强金融创新,以及通过对其先进管理经验、管理方法的学习,改善了自身管理水平,提高了自身经营效率。这必将会对我国的金融结构产生一定影响,继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在博鳌亚洲论坛的最后一天,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宣布了12项中国金融扩大对外开放举措。资料图

证券行业开放加速

证券业对外开放政策,自征求意见至新规宣布落地实施,仅二十天时间。我国证券行业对外开放正以前所未有的步伐快速推进。

4月29日凌晨,证监会发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并表示,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根据新规,向证监会提交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设立合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

与此前的《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相比,修订后的《办法》主要有五方面不同:一是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二是逐步放开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三是统一外资持有上市和非上市两类证券公司股权的比例;四是完善境外股东条件,境外股东须为金融机构,且具有良好的国际声誉和经营业绩,近3年业务规模、收入、利润居于国际前列,近3年长期信用均保持在高水平;五是明确境内股东的实际控制人身份变更导致内资证券公司性质变更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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