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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塑料大棚摇身一变成“私家别墅”?这种违法大棚房仍在售

2018-04-27 16:59:32      参与评论()人

卖出的“大棚房”拆除整改进展缓慢

据了解,在武清区石各庄镇的景太(蓬莱)庄园、广阔庄园等四个设施农业项目内,共建设蔬菜大棚1131个、总占地面积约2124亩。从2013年开始,这四个项目内陆续出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在大棚内建设居住、休闲性质“大棚房”,违规硬化路面等违法用地行为。截至目前,累计建有违法“大棚房”约435个,涉及599户,违法面积320亩。

1月29日,记者来到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在距离石各庄镇政府不足一公里的地方,看到一片大棚。知情人介绍,这里是一处规模较大的“大棚房”,配套成熟,居民较多。在其中一个“大棚房”,记者看到这个被白色塑料紧紧包裹的大棚,实际上已经被装修成了一个三室两卫一厅的住宅。住户向记者表示,他的“房子”从购置到装修已经投入30万元左右。

在另一处“大棚房”,记者看到大棚内部已经被改造成住房,客厅、厨房、卧室等一应俱全。来自外地的一位住户说:“住在这里感觉特别舒服,生活也方便,跟别墅没两样。”

3月26日,记者再次来到石各庄,发现尽管此地两个月前已经被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点名,但是一些“大棚房”仍有人居住,大棚内建设的客厅、卧室甚至一些大棚旁边建设的亭台楼阁等都没有要拆除的迹象。

部分住户告诉记者,听说这里要拆,还要把园区里面硬化的路面铲平了。在园区门口和内部,记者也看到一些禁止违章建筑的标语。

4月22日,记者又来到石各庄镇,看到“大棚房”园区内、“大棚房”的门口都贴上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住户从4月20日起十日内自行拆除所涉及的违法建设,否则逾期将对其进行强制拆除。但记者采访发现,对于当地的拆迁计划,许多住户明显抵触。

违法建设的“大棚房”如何禁绝?

记者调查发现,“大棚房”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在于强烈的利益驱动。据了解,如果农民自己种菜,一座大棚辛苦一年可能收入也达不一万元。而一栋“大棚房”的销售收入动辄十几万元,抵得上辛苦劳作十数年。作为“操盘手”的开发者,先低价流转土地、高价公开出售“大棚房”,再接手大棚内部的装修等建设工程,甚至还有人以设施农业的名义申请补贴,“来来回回挣好几遍钱”。

由于大棚多位于郊区农田,表面有一层覆膜,藏在其中的违建很难通过卫星拍摄等方式监控发现。而“大棚房”一旦建成出售,则面临整改拆除多种困难。

有基层干部表示,“大棚房”建设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必须禁止。首先要断绝增量,对于仍在顶风违规建设、销售的“大棚房”马上叫停,对涉及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处罚。同时,对于已经出售的“大棚房”要逐步整改,恢复本来的农业功能。

多位受访干部提醒,不要轻易听信一些违法违规开发者的“忽悠”,不要购买来路不正、涉嫌违法违规的“大棚房”,避免遭受经济损失。

(原标题:农业大棚里为何“种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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