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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半征税范围五年五次扩大 小微企业越来越有获得感

2018-04-26 19:01:17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小型微利企业(下称小微企业)享受1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范围再度扩围。

4月2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7项减税举措,其中之一是2018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期间,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但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税。上述政策意味着,未来三年内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合规小微企业,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简单理解也就是企业所得税税率降至10%。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国家对小微企业减负力度不小,未来这一限额有可能继续提高。

小微企业减半征税优惠政策在近5年扩围5次。2014年起国家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6万元提高至10万元,后再提至20万元,而2015年8月直接提至30万元,覆盖了所有的小微企业。2017年再度将该标准提高至50万元,首次突破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确定的小微企业标准,扩展至部分中型企业,2018年则直接提高至100万元,力度空前。

这次标准提高,直接受益的是年应纳税所得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范围中的企业,2017年底以前这些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而2018年至2020年三年内企业所得税税率相当于直接降至10%。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样间接受益,因为此前这些企业享受这一政策优惠期是2019年12月31日,而现在则延长一年至2020年12月31日。

国家行政学院冯俏彬教授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标准不断提高的主要目的是让更多企业享受到这一税收优惠政策,让减税更具获得感。

这项新政减税力度有多大?国务院并未单独说明这项新政的减税金额,但包括这项政策在内的7项减税政策将全年为企业减轻税负600多亿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数据,2017年税务部门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共减税454亿元,其中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范围从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扩大到50万元,减税128亿元。

按照以前惯例,财税部门将很快公布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税的详细标注。除了年纳税所得额提高至100万元以外,还涉及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具体指标。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多次强调,从当前来看,小微企业是就业巨大的容纳器,事关中国经济的活力与繁荣;而从长远看,通过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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