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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IPO新政拥抱新经济

2018-04-25 13:35:11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联交所认同尚未有收益的公司及拥有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公司均有潜在风险,因此提出加设适当的措施保障投资者,包括厘定申请人是否适合上市的详尽准则、提高市值要求,以及加强披露规定。

(3)为寻求在香港作第二上市的大中华及国际公司设立新的便利第二上市渠道。第二上市的合格发行人包括:在纽约证交所、NASDAQ及伦敦证交所主市场挂牌的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在上市的最近两个会计年度有着合规的良好记录,在香港第二上市时的估值不低于100亿港元且盈利,如果采用不同股票权架构,或属大中华发行人的第二上市申请人,在香港第二上市时估值不足400亿港元的,其最近一年会计年度经审计的盈利水平不得低于10亿港元。

4月2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称“全国股转公司”)与港交所在全国股转系统金阳大厦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根据这份备忘录,双方欢迎对方市场符合条件的挂牌/上市公司在本市场申请挂牌/上市。港交所总裁李小加在致辞中表示,港交所是中国资本市场的一部分,和中国境内市场血脉相连,又使用国际市场化制度,能助力中国与世界融合。一些企业不满足在境内上市,还寻求在港交所同时上市。

他指出,新三板和港交所各有特点,新三板是境内资本市场的一项创新。由于A股有大规模散户的特点,导致发行制度改革很难推进。一时不能在A股上市的企业可以选择新三板。新三板把前端发行限制放开以后,虽然有一万家公司,但投资端还有一些限制。“两个市场(港交所和新三板)有天然的改革开放的角色,能帮助国家解决暂时还解决不了的问题。新三板发行H股到香港上市,将不需要从新三板退市。在新三板很舒服还享受到国际市场的优势。”

近一周港交所新上市制度动作频频,主要焦点集中在市场的包容性与开放性,它以成熟开放的国际市场姿态,将为中国新经济概念企业提供全域开放的IPO通道,同时,也为中国新经济概念股回归香港第二上市提供便利,甚至同时还为新三板挂牌公司提供H股发行的便利。

港交所IPO改革新政,既是强化与上交所、深交所的竞争与合作,同时也是倒逼A股市场加速改革步伐,尽快适应新经济、国际化的战略需要。(董登新系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

第一财经获授权转载自“养老与金融”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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