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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国家金融战略实施,健全完善金融审判体系,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和金融健康发展,中国拟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
4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的决定(草案)》。
稍早前的3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会议强调,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目的是完善金融审判体系,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要围绕金融工作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任务,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对金融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金融审判体系。
为何要设立金融法院
25日,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就《关于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的决定(草案)》作说明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设立上海金融法院,有利于增强中国金融司法的国际影响力,有利于国家金融战略的深入实施,有利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建设。
世界近代史表明,经济强国必然是金融强国。我国要从经济大国迈向经济强国,掌握国际金融交易规则的话语权至关重要,而金融法治环境是其中的基本要素和重要保障。
从世界范围来看,英美等发达国家和阿联酋、哈萨克斯坦等新兴市场国家均建立了专门的金融司法体系。通过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金融交易规则制定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一带一路”建设营造更好的国际环境。
周强表示,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不仅需要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政策的有效性,也需要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金融审判体系。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对金融案件实行集中管辖,不仅有利于依法保障金融改革顺利推进,引导金融行业“脱虚向实”,服务实体经济,同时也有利于人民法院与金融监管部门形成合力,加强市场监管,维护金融安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为何设立在上海
上海是中央确定并支持建设的国际金融中心,辖区内金融机构数量多,外资金融机构占比大,金融要素市场齐全,金融市场交易额巨大。近年来,上海法院受理的涉金融案件呈现新类型案件多、案件风险传导性强、审理难度较大、国际关注度高等突出特点,对金融审判专业化提出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