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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放缓、优先级利率上扬、出表受困,租赁ABS能否突围?

2018-04-24 13:59:56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根据《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融资租赁企业的风险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0倍;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的最低监管要求。达到上述杠杆倍数的上限,意味着融资租赁公司或金融租赁公司都无法新增业务规模。

一位券商人士向第一财经记者透露,按照操作惯例,一般情况下,如果租赁公司自留的次级权益占总发行额的比例不大于10%、公司资产转付频率高,且经过增信,就可以实现“出表”。

仅按照会计处理,租赁出表并不是难事,但为何出表型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凤毛麟角?

李思明认为,主要原因还是出资人对资产包的风险判断和风险承受能力问题。“随着监管的加强,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方面将进一步规范,资产的风险分类和管理也将逐步完善,统一的风险标准有利于出表产品的发行和交易。”

租赁ABS如何突围

受市场资金紧张的影响,2017年租赁ABS优先级发行利率一路上扬。

在第一财经统计的2017年融资租赁公司发行的ABS中,优先级平均利率为5.51%;金融租赁公司发行的ABS,优先级平均利率为4.83%。而2016年融资租赁公司ABS,先级平均利率仅为4.5%左右;金融租赁公司发行的ABS,优先级平均利率为3.36%。

而2018年资金成本越来越高,在今年已发的20多单融资租赁ABS中,优先级平均利率已超过6%。截至4月下旬,今年金融租赁公司ABS一单未发。

双重压力下,租赁ABS如何突围?

李思明表示,2017年,全社会的融资成本都在上升,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也不例外,大环境使然。在资金紧张时期,现金为王。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成本要想下降,主要还是要在风险计价上下功夫。

程东跃则认为,租赁公司一定要转型,改变经营思路,加强主动管理,明确市场定位,经营出比较好的资产,才能使租赁ABS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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