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最高法:集资诈骗犯罪案件重刑率超70%,监禁刑率超90%

2018-04-24 09:52:05      参与评论()人
4月23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审判员陈学勇在会上介绍,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从严惩处的方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

2015年至2017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的重刑率(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比率)分别为23.17%、19.42%、18.4%,集资诈骗犯罪案件的重刑率分别为75.03%、77.77%、77.2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监禁刑率分别为71.20%、72.91%、78.36%,集资诈骗犯罪案件的重刑率分别为93.44%、94.82%、93.66%。2015年至2017年,集资诈骗犯罪案件的重刑率连续三年均超过70%,监禁刑率连续三年均超过90%,均远高于同期全部金融犯罪案件的重刑率和监禁刑率。

2015年以来,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呈井喷式增长,虽然增幅有所放缓,但案件数量仍保持高位运行,全国法院新收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上升108.23%、36.7%、6.13%;同期审结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上升70.1%、76.2%、22.2%。

陈学勇表示,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新发非法集资案件中,跨省案件190起,集资金额超亿元案件345起,集资人数超千人案件235起。多数案件往往是因资金链断裂后才案发,非法集资钱款用于偿付高额利息、企业运作和运营支出以及犯罪分子挥霍。其中“e租宝”案是建国以来最大的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达762亿余元,集资参与人达115万余人,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未兑付缺口380亿余元。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