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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银行票据案新进展:鄂尔多斯农商行所持逾7亿债券被拍卖

2018-04-17 13:22:15      参与评论()人

因不满法院强制拍卖、变卖其7.3亿元国开债券赔偿苏州银行损失,鄂尔多斯农商行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苏州市中院)提出异议申请,要求中止执行。苏州市中院于1月18日受理了鄂尔多斯银行的申请,并在2月9日予以驳回。

中国裁判文书网3月16日披露的执行裁定书显示,苏州银行与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合同纠纷一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后,鄂尔多斯农商行未履行判决确认的义务,经苏州银行申请执行,苏州市中院裁定拍卖、变卖鄂尔多斯农商行持有的三支总面值7.3亿元的国开债券。

苏州银行与鄂尔多斯农商行的纠纷源于一起票据案,涉案金额为5亿元,据此前苏州市中院的判决,鄂尔多斯银行应向苏州银行支付5笔共计5亿元的票据款及相关利息、超400万元的律师费损失、超300万元的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等赔偿。这对鄂尔多斯农商行来说无异于一次冲击,该银行注册资本为7.8亿元,总资产350亿元左右,去年净利润为3.14亿元,不良贷款率达4%。

此案最早要追溯到2015年7月2日,鄂尔多斯农商行向苏州银行转贴现一批金额为6亿元的商业承兑汇票。而鄂尔多斯农商行的汇票则是从新疆阿克苏库车国民村镇银行手中“买”来的,双方签订了《商业承兑汇票转贴现合同》。当日,苏州银行就以同样的手法将这批票据转让出去。经过多次转让,票据转到了民生银行三亚分行手里。最终,该批票据中有5亿元到期后无法兑付。由此造成了包括民生银行、苏州银行、鄂尔多斯农商行等多家银行在内的连环诉讼。也即,处于票据转让顺序的后手向前手提起诉讼,要回票据款。

因此,在苏州银行向自己追索5亿元的同时,鄂尔多斯理论上也可以向其前手新疆阿克苏库车国民村镇银行追索。只不过,库车国民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仅3000万元,就算其有追索权,库存国民村镇银行也可能没有支付实力。

实际上,苏州银行与鄂尔多斯农商行一案仅为杭州汉康公司2起合计11亿元票据案所引发的连环诉讼中的一环。不过,在众多涉案银行中,苏州银行因正全力冲刺IPO却受票据案牵连,且涉案相当于该银行2016年全年净利润的四分之一而备受关注。

鄂尔多斯农商行在向苏州市中院提出异议申请时表示,本案所涉合同及票据法律关系相当复杂,且存在刑事诈骗情形,为此该银行已经报案,目前相关公安、检察院已经掌握足以能够认定涉及刑事犯罪事实的证据,且相关案件已经进入到公诉阶段。因全部案件涉及到9家银行,标的额巨大,因此为了保护各银行主体之间的利益,防范金融风险的出现,请求中止对鄂尔多斯农商行的执行,解除对鄂尔多斯农商行债券的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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