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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观察|人保更新招股书,三年超600项行政处罚引关注

2018-04-16 10:03:56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根据证监会的网站披露,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集团”)于3月28日更新招股书,根据证监会4月13日更新的排队状况,人保集团已由“已反馈”状态更新至“预先披露更新”。

相距人保集团上一次2017年9月26日报送材料仅过去六个月。人保集团即将成为继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新华保险之后第五家以“A+H”股形式登陆A股的保险机构。

人保集团分别通过人保财险和人保香港在中国内地和香港经营财产险业务。根据预披露招股书(下同)显示,人保集团拟登陆上证所主板,发行不超过45.99亿股,不超过本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的9.78%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充实公司资本金。

中金公司和安信证券为人保集团此次上市的联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高盛高华证券担任其联合承销商。

早在2012年12月,人保集团便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成为中国第一家整体上市的大型国有保险金融集团。目前,中国人保的业务领域从原有的保险和资产管理拓展至信托、基金等非保险金融领域,成功搭建起保险金融集团的架构。

业绩方面,2015年至2017年,人保集团的营业收入分别为人民币4027.36亿元、4446.72亿元以及4881.41亿元,同期净利分别为人民币271.32亿元、208.03亿元和237.69亿元,以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91.76亿元、143.34亿元和 166.46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人保财险的保险业务收入分别为人民币2816.98亿元、3111.60亿元 和3503.14亿元,分别占同期人保集团财产险业务保险业务收入的 99%以上。

股东方面,目前,财政部持有人保集团70.47%的内资股,为其控股股东。此外,社保基金会拥有其8.94%的内资股和1.24%的H股。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在证监会对人保集团的反馈信息中重点对人保集团的行政处罚进行了询问。

根据招股书,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间,人保集团及其境内主要控股子公司被税务机关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共计372笔,涉及罚款金额约1035.51万元。其中最大一笔税务处罚金额约为人民币75.17万元,处罚事由为少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未按规定代购代缴个人所得税。

此外,因违反有关监管规定而被境内监管部门处以单笔罚款金额10万元以上、在一定期限内停止接受保险类新业务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共计232笔,涉及罚款金额共计约为人民币5141.62万元。

人保集团表示,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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