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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朋友圈被罚3万!上市公司职员随手一拍,竟违法泄露了内幕信息

2018-04-12 14:00:16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人手一部智能手机的时代,许多人喜欢随时随地拍照发朋友圈。然而朋友圈也不是能随便乱发的,这不,一家上市公司的女职员就因为发朋友圈违法了《证券法》而被证监局罚款3万。

4月10日,海南证监局公布〔2018〕1号行政处罚,对奋达科技员工林立、杨小桃泄露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合计罚没24.3万元。

海南证监局在处罚决定书中称,杨小桃对《倡议书公告》进行拍照并发送至微信朋友圈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构成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对杨小桃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处以3万元罚款;林立利用《倡议书公告》的内幕信息,通过本人证券账户交易“奋达科技”股票,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了内幕交易的行为。没收林立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0.67万元,并处以10.67万元罚款。

事件回顾

2017年6月1日下午收市后,奋达科技董事长肖某提出员工增持股票倡议的想法。当日17点左右,肖某与董事会秘书谢某平沟通了关于倡议内部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事项,基于此,谢某平拟定了《关于向公司内部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并由肖某书面签署。

2017年6月2日7点,谢某平电话告知证券事务代表周某清上述事项需公开披露。7点30分,谢某平、周某清与证券事务代表助理罗某斌赶到公司处理信息披露事宜,但直到8点04分才将拟披露信息提交交易所信息披露系统(交易所信息披露系统早上的提交时限为8点),导致该信息未正式公开披露。期间,罗某斌不慎将《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向内部员工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倡议书公告》)遗忘在文印室复印机台上。

8点05分,时任公司技术市场部工程师钟某文和销售技术中心文员杨小桃来公司文印室复印材料时,看到了罗某斌遗忘在复印机上的《倡议书公告》,杨小桃当场用手机对该文件进行了拍照。

8点20分,罗某斌发现其有关该事项披露的文件遗忘在复印机台,遂前往将该文件取回。

10点,杨小桃将其拍摄的《倡议书公告》照片发到其微信朋友圈。

10点31分,钟某文将杨小桃微信朋友圈中《倡议书公告》的图片发到名称为“电器销售技术部”的微信群,微信群成员林立在微信群中看到了该信息。

中午休市期间,奋达科技正式对外披露《倡议书公告》,并于11点45分收到巨潮资讯关于本次信息已成功披露的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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