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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外资持股准入加速,穿透式监管政策有望率先落地

2018-04-11 09:11:08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中国金融机构发展迎来特殊时刻。一方面,对外开放不断加速,市场准入持续扩大,外资持股比例限制今年有望放开;另一方面,对金融机构股东的监管、金控集团的监管,以及金融市场大数据的建设都在加速进行,“穿透式”监管理念正在以出台具体政策的方式快速落地。

自今年1月份以来,监管部门依次出台了银行、保险、证券机构的股权管理规定,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实行全面穿透。与此同时,国务院办公厅9日下发《关于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加快推动建立覆盖所有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活动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

兴业银行、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认为,监管层出台的银行、证券、保险金融机构股权管理规定,内容虽有差异,但大部分原则相同,体现了大一统的思路。在他看来,银证保出台的规则都无一例外的将“穿透原则”落实到了金融机构股权管理方面。

“所有的监管,都得先‘看得见’。”鲁政委对第一财经表示,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金融监管成为全球共同的反思。金融是个特殊的行业,监管需要解决金融机构背后到底是谁的问题,解决真实股东的问题。

穿透股权,穿透资金

今年1月,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商业银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所有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股权结构、股东资质等进行了规范。两个月后,银监会发布配套文件,对存量股权结构违规与违规授信情况的处理细化了规定,明确了整改要求。

3月7日,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对保险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结构、股东资质和行为规范等明确了要求。3月30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规范证券公司股权结构管理及股东准入要求等规范,公开征求意见。

至此,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均已出台其负责范围内金融机构的股权管理相关办法或规定,金融机构股权管理基本实现全覆盖。

“目前证券公司的管理规定还在征求意见,没有明确存量问题如何处理,预计会类似银监会此前的做法,在新规吸收反馈意见正式发布之后,以’打补丁’的方式公布实施。”鲁政委分析,比较可以发现,三个规定对金融机构具有控制权股东的资质都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对关联交易、股权代持、杠杆资金收购也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以证券公司为例,控股股东净资产要求大幅提高,从此前《证券法》规定的主要股东净资产达到2亿元即可,提高到净资产水平1000亿元;盈利要求明确,主要股东需连续3年盈利,控股股东应连续5年盈利;调整股东持股比例限制,单个非金融企业实际控制证券公司股权的比例不得超过1/3;严格限制关联交易,证券公司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得要求证券公司为其或其关联方提供融资或者担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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