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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成为新股培育“第三城”:近百家后备公司,独角兽26家

2018-04-11 09:10:15      参与评论()人

“凤凰行动”黄金条款来了

已认定的重点拟上市企业、上市公司及挂牌企业,经申请可享受以下市级和区、县(市)支持政策:

完成股改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完成挂牌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在境内外直接上市的,给予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上市公司迁址进杭的,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的,给予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实现资本市场再融资并在杭投资的,按不超过所投项目到位资金0.5%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

已认定的重点拟上市企业、上市公司及挂牌企业,经申请可享受以下区、县(市)支持政策:

企业改制设立股份公司过程中,对符合税法规定的资本公积转增个人股本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对个人取得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所得,实行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对个人取得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所得,适当延长纳税期限。

重点拟上市企业高管及核心技术团队成员在申请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落户、子女就学、车辆上牌等方面,按相关规定给予服务保障。

企业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及上市公司、挂牌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凡符合特殊性重组条件的,可按照特殊性重组相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重组行为,可按规定享受不征收增值税、免征或减半征收契税、免征印花税、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等相关优惠。

企业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及上市公司、挂牌企业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产生成本支出的,可给予一定额度的财政补助。

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重大重组项目,依程序申报列为省级重点项目;对重点拟上市企业、挂牌企业的重大项目,优先申报省级重点项目。对此两类项目在土地、资金、技术研发、专利保护及能耗指标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将上市公司产品和服务优先纳入政府招标采购和重点项目招标采购目录。支持上市公司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及研发技术服务在杭州市的推广和应用。

对上市公司牵头建设的工业园区、开发园区,有利于促进杭州市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和固链的,可根据其转型提升贡献度,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已认定的重点拟上市企业、上市公司及挂牌企业,符合各行业专项扶持政策的,可就高给予相应支持:

关键词:新股独角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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