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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苏苇:网约车低价的三重罪

2018-04-11 09:10:14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平台与我们的衣食住行日益相关,对平台的监管越发引人关注。尤为引发争议的,是平台经济对传统行业的替代和侵蚀,对原有规制的违背和破坏。比如,各地网约车管理办法对准入条件(平台、司机和车辆)做出了规定,但部分平台运用低价、折扣和积分等营销手段,黏合了大量非法营运的司机和车辆,使一些城市原有的出租车数量管制几乎不再发挥作用,导致个体机动化服务局部供给过量,引发司机超时工作,产生交通安全隐患。

平台进入退出壁垒较低的经济特征,决定了市场上总会有多个竞争者存在,是一个可竞争市场,资本加速了其快进快出、赢者通吃的局面。传统运输服务的实质是企业组织运力、完成人或物的线下空间移动,而平台更为关心的是线上的入口与流量,尽可能多地黏合用户,增加竞争优势,线上线下企业在发展目标上存在较大差异。

或者说,一方面,相比传统运输服务企业,线下运输活动可能遭遇的纠纷、事故等风险,由于缺少适当的外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去责成平台主动承担责任,所产生的成本只能由用户自己埋单,甚至造成成本外溢,引发社会矛盾。另一方面,传统出租车行业仍处于数量、价格等强管制状态,这些约束使企业戴着镣铐跳舞,不利于其参与市场竞争,不利于司机获得稳定的营收,也不利于行业的持续发展,长此以往,市场难以提供稳定可靠的出行服务。

价格战硝烟尚未熄灭,这提醒我们,应尽快对公交、出租车以及汽车租赁等传统行业放松管制,推动建立线上线下合作机制以及利益协调机制,营造一个公平、共赢的竞争环境。

(作者系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交通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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