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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费用并承担败诉风险 , 资本、律所挺进证券“诉讼金融”

2018-04-10 17:40:34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无须自己承担诉讼费用、败诉风险,投资者就能进行虚假陈述维权。不断加强的监管力度,和投资者权利意识觉醒,已有社会资金、法律服务机构,开始挖掘证券虚假陈述维权的诉讼金融商机。

4月9日,深圳前海鼎颂投资有限公司,正式设立虚假陈述维权专项资金,通过垫付维权涉及的诉讼、律师费、其他前期费用的方式,向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投资者提供资金支持,一旦决定介入,该公司还将承担败诉风险。

随着虚假陈述侵权案件近年来的高发态势,如何更好地保护证券投资者利益,已成为多方重视的焦点问题。来自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常常只是数十万元的罚款,对上市公司只是“蜻蜓点水”。因此,诸多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而直接导致了投资损失的证券投资者,越来越多地借助司法力量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追索损失赔偿。

该公司投资经理张弛称,不同于传统模式,其维权专项资金将与律所的律师团队合作,由其专业证券事务律师团队为基金支持的维权诉讼提供专业代理服务。介入案件之前,会与律师一起判断风险。通过这种方式的好处,将是将索赔的诉讼费用损失、败诉、聘请律师专业度等风险,转移至维权资金来承担。

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东称,案件如果胜诉,除了律师费用、垫付的资金成本等之外,投资者无须支付其他费用。每个案件获得的收益,都会提取一部分,作为后续案件的资金。与传统的证券虚假诉讼不同,投资者可以进行共同诉讼,一名律师同时接受同一案件的多人委托,既解除了投资者的后顾之忧,减轻索赔人的讼累,同时又能提高律师的效率。

这种提供诉讼资金、法律的服务,在国外已形成成熟的诉讼金融。所谓诉讼金融,是指针对存在诉讼需求,但无力承担诉讼费用的权利人,由金融机构、社会等参与方,向权利人提供资金进行诉讼,并在案件胜诉后获取资金回报的方式。在此过程中,金融机构等参与方,实际上充当着投资者的角色,且一般都采用风险共担模式,金融机构机构接到项目后,会让自己的律师团队进行风险评估,决定是否参与。

在国内,经济案件的诉讼中,也出现了诉讼金融。2015年,深圳某法律服务平台就已开展此类业务,与银行进行合作,向知识产权类诉讼提供资金业务。此外,也已出现了法院受理以保险公司保单保函为担保方式的财产保全申请。

不过,在证券虚假陈述维权类诉讼中,国内基本还没有诉讼金融的身影。2017年以来,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多家涉及虚假陈述的上市公司,受到严厉处罚。同时,投资者权利意识也在不断提升,证券虚假陈述索赔也越来越多。公开信息显示,2018年以来,*ST保千里、超华科技、皇台酒业等多家上述公司,因涉及虚假陈述,而被投资者索赔。

尽管如此,此类案件数量相对有限。受制于法律程序、诉讼风险、投资者维权意识等多重因素,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比例总体不多。张东称,总体来看,随着监管力度加投资者意识觉醒,此类维权日渐增多,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唤醒更多的“权利睡眠人”,积极地、合理合法地来维护权利。目前虽然案件不多,但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同时也能起到增加虚假陈述实施者侵权成本、净化资本市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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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杜卿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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