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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怨WTO袒护中国、对美不公?特朗普又在自说自话

2018-04-09 09:26:33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在企图对华征税加价却得到中方强硬回复之后,美国总统特朗普又把火气撒到了世界贸易组织(WTO)身上,直指WTO对美国不公。

特朗普在当地时间4月6日在推特上写道:“中国是大经济体,在WTO被认为是发展中国家,为此得到了巨大的好处和优惠,特别是在对美方面。”

“有谁认为这样公平?”特朗普写道,“WTO对美国不公平。”

WTO真的青睐中国吗?

长年以来,中国在WTO的贸易纠纷中多扮演被告角色。WTO公布的数据显示,1995年到2015年期间,全球WTO成员共发起4987起反倾销案件,其中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合计1123起,占总数22%。其中,对华起诉反倾销案件数量第二多的便是特朗普口中受到不公平待遇的美国,共130起案件。

根据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WTO问题研究专家克里斯蒂娜·戴维斯的研究,与特朗普政府青睐的双边政治压力相比,WTO争端解决机制在消除贸易壁垒方面更加有效。该研究发现,美国政府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申诉的贸易壁垒有76%得到解决,而美国在WTO以外与其他国家进行的贸易壁垒谈判只有53%得到解决。

与此同时,在特朗普政府上台后,其阻碍WTO上诉机构法官候选人甄选程序的行为也对WTO的日常工作造成阻碍,并有可能妨碍全球整体贸易体系的正常运行。

忍了很久的WTO也终于回击。在特朗普政府宣布的“301调查”和“232调查”结果引起全球贸易争端后,WTO美国籍副总干事沃尔夫(Alan Wolff)4月4日在华盛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演讲中历数了特朗普政府上台后在破坏国际贸易系统稳定性方面的所作所为,同时警告人们不应该忽视美国正在阻挠新法官加入WTO上诉机构的行为:“WTO争端解决机制彻底崩溃的系统性风险是真实存在的。”

WTO并未对发展中国家定义

所以,WTO真真的如特朗普所言,袒护发展中国家吗?实际上,无论WTO还是联合国,乃至世界银行,均没有给发展中国家下过明确定义。

在WTO的法律文本中,找不到对发展中国家的明确概念和定义。当然,由于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对国家发展程度做出划分,通常的做法是将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作为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主要参数。从这一角度出发,WTO中的发展中国家成员基本上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最不发达国家和地区,按1995年世界银行标准,是指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765美元及其以下的国家,这样的国家有49个,其中29个是世贸组织成员。

第二类是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低于1000美元的国家,WTO曾列举过这类国家,主要指玻利维亚、喀麦隆、津巴布韦等国家。

第三类则是“其他发展中国家成员”,即不属于上述第一、二类的发展中国家成员。与此同时,世界银行对发达国家的标准认定为人均国民收入1.2万美元。

目前,按照数据统计,2017年,中国全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59660元(8836美元),而美国2017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52434美元,中国的人均数字不及美国的1/6,排在IMF全球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排行榜的70位。

需要指出的是,作为绝对的发达国家、全球第一大经济体。美国在使用贸易保障措施方面从未手软:2008年到2016年,美国对其他国家采取了600多项贸易保护措施,仅2015年就采取了90项,平均每4天一项。

“301调查”破坏国际贸易系统稳定性

美国东部时间4月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布对华“301调查”征税建议,并公开征求意见。征税产品建议清单将涉及中方约500亿美元出口,建议税率为25%,涵盖约1300个税号的产品。

针对美方此种严重违反了WTO基本原则和精神的做法,中方立即将美方这一错误做法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

1995年,伴随WTO成立,“301调查”单边提高关税等措施与WTO原则不符,为此美政府发表了“行政行动声明”,承诺将按照符合WTO规则的方式执行301条款,但依旧因为“301条款”的合规性问题,于1998年被欧共体(欧盟前身)告上WTO法庭。2000年1月,WTO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了针对欧共体诉美国“301条款”案的专家组报告。而美方在此案中以“明确、正式、再次及无条件”方式做出承诺,即USTR将仅依据争端解决机构裁决做出认定。

在该案中,专家组明确指出:“如果美国政府在任何程度上否定或撤回这些承诺,美国将承担国家责任,其‘301条款’相关法律规定将被认定不符合规定。”

换言之,WTO方面的裁决认为,如果美方可以按照其“行政行动声明”的承诺规范行事,那么“301条款”还是可以存在的,但关键是要按照符合WTO规则的方式执行“301条款”。

在现实中,自1998年开始,美方也仅发起了9次“301调查”(包括此次),但在此前的8次调查中,美方均以向WTO争端解决机制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贸易冲突,并没有开展单边征税。

作为中立一方,WTO轻易在涉及的案件方面不多发言。WTO总干事阿泽维多在近期仅反复表示贸易壁垒危害全球经济,不过美国贸易官员出身的沃尔夫在代表WTO批评自己国家时明显少了一些忌讳。

沃尔夫在演讲中指出,目前“301调查”中美国威胁的征税令人对国际贸易系统的稳定性担忧,且特别是该关税本身比其对贸易产生的效果更令人担忧:美国政府在打算施加额外关税的同时,并没有提供具体的WTO授权。这为未来的类似行为也敞开了大门。

目前第一财经记者已经拿到了中方在WTO提起的“301调查”磋商请求文件,其中中方指出美方的所作所为在三方面同WTO规则不符:其一,违反了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1994第一条规定。根据GATT1994第一条规定,美方给予中方的关税待遇不能低于给予其他世贸组织成员的待遇,即第一条项下的最惠国待遇义务。

其二,违反了GATT1994第二条规定。根据GATT1994第二条规定,美方给予中方的关税待遇不能高于其减让表中的约束水平,即GATT1994第二条项下美方的关税减让承诺。

其三,违反了反WTO《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3条。上述条款“要求WTO成员在与其他成员发生争议时应诉诸争端解决机制,而不能做出单边决定和采取单边措施”的相关规定。

WTO上诉机构即将停摆

沃尔夫尤为强调了一点,即美国正在阻止任命新的法官加入WTO上诉机构,而目前该机构已经快没有人可用了,到今年晚些时候,7名全职大法官将只剩下三人。

由于美国的阻挠,新法官的甄选程序迟迟无法开启,以致于目前只有4名大法官在工作。按照规定,上诉机构所处理的每个案件至少需要3名法官,因此目前的4名法官难以负荷巨大工作量,导致贸易争端案件越积越多;有学者指出,在极端情况下,即使是有4、5名法官,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也可能面临崩溃。如果两年后问题仍无法解决,届时就只剩下1名法官了。

然在最近一次关于上诉机制的WTO会议上,美方再次表示,无法接受超过60个WTO成员国提出的尽早开启新法官甄选的提议。一位日内瓦贸易官员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包括巴西在内的一些成员国都提出,如果这种僵局还继续,最终有可能造成WTO上诉机制的瘫痪甚至崩溃。

该官员指出,63个国家均赞成一份墨西哥提出的协议:建立甄选委员会,并在30天内提交候选人名单,在60天内提交该委员会推荐名单。但美国并不赞同,称WTO应该在处理完一些程序上的“违法”问题后再讨论甄选程序的问题。

沃尔夫坦言,不久之后,如上诉机构的法国候选人问题不解决,WTO将不具备上诉功能。这不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政治问题。如WTO的上诉功能缺席,这只能引发贸易双方跳过上诉程序,开始相互的贸易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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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方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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