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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牛散开出亿元罚单 冯志浩和孟祥龙操纵股价被罚

2018-03-30 13:19:18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3月29日晚间,证监会公布2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超级牛散”冯志浩和孟祥龙合计罚没逾1亿元。

证监会认定,冯志浩利用资金优势,虚假申报涨停后撤单,操纵启明星辰、先河环保、中国宝安、众和股份等10只个股非法获利1802.47万元。

证监会表示,冯志浩操纵市场的主要手法有以涨停价位虚假申报后次日反向卖出、开盘以涨停价位虚假申报后反向卖出、收盘以大单封死涨停后次日反向卖出等3种手段。对此,证监会决定:没收冯志浩违法所得1802.47万元,并处以二倍罚款,合计罚没5407.41万元罚款。

根据对冯志浩处罚书公布的细节,以启明星辰为例,2015年4月21日13时10分16秒至13时22分03秒,“冯志浩”账户全部以第1档涨停价格50.06元申报买入300万股,与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相同,与前一刻买1档申报价相同。

期间申买量占市场申买量的51.84%,申买委托最短驻留时间为7.25秒。期间成交617,246股,占市场成交量的34.87%。期间撤单量2,382,754股,占申报买入量的79.43%,占市场撤单量的56.16%。期间股价维持于涨停价格50.06元。

13时35分47秒,冯志浩账户以第1档涨停价格50.06元申报买入500,000股,与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相同,高于前一刻买1档申报价0.01元。13时35分47秒至13时41分45秒,500,000股申买委托全部成交,成交均价为50.06元。

当日共买入“启明星辰”1,117,246股,成交价格全部为当日涨停价50.06元,成交金额55,929,334.76元。

2015年4月22日9时33分26秒至9时55分22秒,“冯志浩”账户分5笔以接近委托前一笔成交价格的价格卖出4月21日买入的全部1,117,246股,最后一笔卖出成交于当日涨停价格55.07元,成交金额60,477,041.65元,获利4,138,010.72元。

以上事实,有相关交易数据、“冯志浩”账户交易数据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听证中,冯志浩提出,一、无主观操纵的意图;二、初犯,专业知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三、自开户以来都是以其本人的单个账户自己操纵,相较同类型案件,情节较轻,且积极配合调查,及时停止违规操纵。并主动宣传告知周围亲朋好友不要有同样的操纵。

对于上述申辩意见,证监会均不予采纳。证监会指出,冯志浩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此外,同日晚间,证监会还对另一位牛散孟祥龙操作“*ST三鑫”股价的行为罚没4800万元。

证监会认定,操纵期间,孟祥龙透过其实际控制的账户组,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尾市阶段利用资金优势申报买入影响“*ST三鑫”价格,并于当日或次日反向卖出,共计卖出2792.68万股,非法获利共计16,212,888.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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