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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协会自律公约“立行规”,暴力催收有望终结(2)

2018-03-29 09:04:36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此前,行业内曾发生过催收人引导被催收人把被催收款转到催收人账上等不合规现象。此次《公约》也对此类现象进行了制止:从业机构应当指定收款渠道,催收人员不得使用其他渠道或方式收取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的还款,也不得以催收名义非法收取额外费用。

针对不当催收、信息保护、外包管理等当前债务催收最突出的问题,《公约》划定了底线。比如,对于催收外包行为,规定从业机构实施债务催收外包,应建立完善的外包管理制度,审慎选用外包机构,明确划分经济法律责任,持续关注催收外包机构的财务状况、业务流程、人员管理、投诉情况等,确保外包机构遵守该公约要求。

在惩戒机制方面,《公约》规定,从业机构违反本公约,经查证属实的,互金协会将责令其整改,并采取警示约谈、发警示函、公开通报批评、强制培训教育、公开谴责等自律管理措施。

因不当债务催收导致债务人或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可采取司法诉讼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如发现从业机构催收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快催收创始人王晓婷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此前造成催收行业乱象的原因,一方面是行业门槛低,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另一方面是借款人对逾期资产的认知态度偏差等因素。

“《公约》从行业机构的内控管理、催收行为规范,到执行及违规处理等各维度,都给出了明确规定,可以说是推进催收行业规范和良性发展的里程碑事件,同时,也预示着一个催收行业强监管时代的到来。”王晓婷称。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书春称,《公约》制定借鉴参考了国内外的先进催收经验,并有行业专家及机构的广泛参与。

互金协会比较了美国《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英国《消费信贷催收公平交易指引》、澳大利亚《债务催收准则:催收人及债权人》、《加拿大消费信贷催收行业研究》等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审慎汲取了国内催收行业值得借鉴的部分。

“在新加坡,催收团队往往是4人标配,每个人都有明确的分工,1人负责敲门催收,1人视频录像,1人举旗,1人向围观群众解释。”某出海东南亚的互金企业负责人曾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北京亿企安信征信有关公司CEO安光勇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以强制性的方式不当催收,对于借款人或贷款机构并不利。在国外,部分国家针对不同借贷人群的特点有不同的催收标准。

他表示,在韩国,对于有还款意愿但没有能力还款的部分人群,监管对催收有一个明确的阶段分类,主要分为债务调整至个人破产几个阶段。“个人破产法很复杂,申请条件苛刻,通过率仅为1%左右。”

关键词: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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