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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成高科技企业投资热土,美国301调查指控没有道理

2018-03-28 09:18:35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美国当地时间3月22日下午,特朗普正式宣布,依据“301调查”结果,将对从中国出口的商品大规模征收关税,并限制中国企业对美投资并购。特朗普在签字前对媒体说,涉及征税的中国商品规模可达600亿美元。

美国对华301调查的证据明显不足。事实上,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断加强,中国拥有丰富的智力资源和复杂的市场结构,随着近年来跨国公司加快了在华设立研发机构的步伐,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技术发明创造价值链中的重要环节。

美国对华301调查的证据不足

美国对华301调查缺乏直接证据。首先,就反映数量来看,美中贸易委员会提供的证言中只有不到20%的会员对于中国在技术转移方面提出意见,意味着80%以上的大多数会员并没有就此类问题提出异议。

其次在股权问题上,中国外来直接投资的形式已由中外合资转变为外商独资为主。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的报告中提出大约75%的美国企业能够以100%股权独资形式在中国开展经营,且不受到合资和股权限制约束。

再次,目前并没有美国国内产业提交申请书和证据材料就所指控事项予以证明。在2017年10月9日美国对华301调查公开听证会上,美国企业并没有太多专注于强制技术转让。

根据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会员企业的反映,301调查所指控内容并不符合实际情况。企业的合资行为、技术转让行为皆经自由磋商、平等谈判后发起,纯属市场行为,中国各级政府及其下属部门没有参与,也没有进行任何形式的干预。另外,中国企业在投资和收购项目上拥有完全自主的选择权,投资收购过程中也不存在中国政府的推动或促进行为。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没有任何可能和手段强迫美国企业必须将资产和技术转让给中国企业。

相反,美国的《出口管理法》对技术的转让和出口有非常严格的规定,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在美国的《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和《外国人兼并、收购及接管条例》下也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决定是否批准一个外国人对美国企业的投资并购行为。事实上,中美双方企业正常的基于市场条件的商业贸易和投资行为,经常遭到美国政府的重重阻碍。

中国已成为高科技企业竞相投资的热土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加强,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中国一直积极与美国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合作。中美围绕知识产权问题进行了三次重要的谈判,并签订了备忘录;中国在修改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时采纳了许多美国专利及商标局专业人士的建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美国专利商标局2012年就签署中美数据交换协议,就专利检索和为公众房屋双方知识产权信息提供新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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