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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划转社保基金首批试点将落地

2018-03-27 11:32:11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国资划转社保基金首批试点将落地

相关配套办法正在制定,国有资本不会简单变现

国资划转社保基金试点正在加速推进。《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业内获悉,划转部分国资充实社保基金的试点名单已确定,若干省份和5家左右中央企业将率先试点。财政部、国资委等部门正在积极有序推进划转操作,近期有望完成划转。同时,为了配合划转工作,财政部正在牵头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办法,下一步会结合试点情况适时出台。

2017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决定从2017年开始,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省份试点,统一划转企业国有股权的10%充实社保基金,划转范围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依照实施方案明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在2017年开展试点,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8年及以后,分批划转、尽快完成划转工作。

事实上,方案出炉之后,财政部、国资委等部门就开始在操作层面上紧锣密鼓地推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发布会上,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表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中央做出的一个重大决策,也是解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渠道之一,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坚决拥护,正在进一步落实。“从中央企业层面,我们按照划转的要求,先选择三家企业作为试点。划转过程中还有很多程序、很多管理的要求,我们会按照划转的比例和划转以后的管理要求来进行。”肖亚庆透露。

在肖亚庆看来,这个划转并不影响中央企业的运转,既不影响全资中央企业的运转,也不影响股权多元化甚至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运转,因为划转是国有股的一部分。“今年我们会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做好试点工作,与此同时做好划转后的企业管理和资产管理的各项工作。”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也指出,划转一般不涉及上市公司,也不是简单变现国有资本。实施的过程中,不会也不允许出现大量变现国有资本的情况。划转工作将坚持目标引领原则,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目标紧密结合。通过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弥补因实施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促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

关键词:社保基金国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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