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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纳税信用可抵“真金白银”

2018-03-27 11:32:11    经济日报  参与评论()人

从4月1日起,我国将扩大纳税评价范围,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

纳税信用可抵“真金白银”

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公告,决定扩大纳税评价范围,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伴随着我国纳税信用体系持续升级,纳税信用领域将不断推出新举措,让守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步步难行——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今年两会的“部长通道”上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让守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步步难行。税务总局近期发布公告,决定扩大纳税评价范围,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

伴随着我国纳税信用体系持续升级,纳税信用如何成为“真金白银”,守信者怎样变身“VIP”?我国在纳税信用领域将有哪些新举措?

从信用评定升级为信用管理

绿色通道、延时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事后补办”……这是中国石化湛江东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在办理涉税业务时可享受到的多种“VIP”服务。这种“贵宾级”服务不认钱、不认人,只认一个身份,那就是:A级纳税信用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孙玉山告诉经济日报记者:“目前,税务机关已经开展了2014年、2015年、2016年三个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工作。从几年的评价结果看,A级纳税人数量和占比稳中有增,B级纳税人不断增多,C级、D级纳税人明显减少,全国纳税信用状况总体稳中向好。”

近几年,我国纳税信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自《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正式实施后,我国初步建立了现代化的纳税信用管理体系,将过去单纯的信用评定拓展为信用管理,广泛采集纳税人的涉税行为信息,规范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纳税信用信息实行科学评价、对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

我国在纳税信用管理上“奖惩分明”。比如,A级纳税人在发票领用、出口退税、日常办税等多方面享受优惠和便利,D级纳税人在发票申领、出口退税、接受税务稽查等方面受到严格限制和管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期间,又在全国推出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措施,为A级纳税人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使办税更加方便快捷。目前,该项措施已分期逐级推广至B级、C级以及M级纳税人,让更多纳税人因此获得便利和实惠。

关键词:纳税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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