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募基金业历史的车轮驶过了20个年头。20年间,这个行业从无到有,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截至目前规模突破了12万亿元大关。
“中国基金业能够发展到今天,特别是公募基金超过12万亿的规模,是当时没有考虑到的。” 3月25日,基金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洪磊在上海出席第八届北外滩财富与文化论坛时对此表达了如此感慨。
2018年正值中国基金业发展20周年。作为中国基金行业的顶层设计、见证与指导者之一,在会上洪磊对于基金业取得如此大的成绩给出了“浓缩版”的12字理由,即法治先行、严格监管、制度合理。此外,洪磊还向在座的参会者分享了他所经历的基金业20年的变迁。
就像万里长城绝非一天建成一样,12万亿公募基金是不断累积而成的。在基金业问世之前,这个行业还经历了多年的筹备期。洪磊在会上讲述了基金业诞生的时代背景。他称:“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为资本市场发展指明方向,基金发展初见端倪;1997年为引入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机构投资者,国务院证券委颁发了《证券基金管理公司暂行办法》,由此拉开了规范发展的序幕。在刘鸿儒、陈耀先等(时任)证监会领导的不断努力下,证券市场和基金行业逐步建立了监管框架和行业制度,基金法律体系也成为资产管理行业的典范。”
1997年10月6日,证监会党委正式决定,设立基金监管部,抽调了证监会内部七名同志为基金行业的建设与监管提供了有利的保障。在洪磊看来,基金行业的发展离不开政策的完善、制度的优化,也离不开为行业做出卓越贡献的行业开拓者与领航人的辛勤付出。“中国基金业20年矢志发展、跬步致远,涌现出了许多优秀人士;基金行业的蓬勃发展,正是源于基金人孜孜不倦的辛苦努力。”洪磊称。
1998年是中国基金业的元年。这一年,国泰、南方、华夏等中国首批6家基金公司问世。对此,洪磊称,1998年规范的基金公司和产品应运而生,历届证监会主席十分重视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周小川行长提出了规范化法治化国际化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同期基金法起草工作有序展开,并于2003年正式发布。2013年,修订后的新基金法正式发布实施,首次将私募基金行业纳入法律监管范畴,为基金行业持续发展,奠定了监视的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