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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开出300余张罚单,银行间债市自律处罚全面持续从严

2018-03-23 09:31:17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2008年4月至今,债务融资工具实施注册制已整整十年。

注册制让各市场主体在享受市场化便利的同时,也需要兼具诚信、自律。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作为银行间债市的自律组织,在推动市场发展的同时,也建立起了一套严格、完善的制度,对违反市场规则的行为以自律的处分方式予以严肃惩戒。

交易商协会数据显示,2008年至今,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共有328家机构收到自律处分,最严格的甚至是在一段时期内暂停部分机构的相关业务。尤其是最近三年来,处罚的机构和发行人数量接近此前7年的总和。

第一财经记者从交易商协会了解到,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立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协会也要做到“守土有责”,未来银行间债市自律管理将持续全面从严。

超300家各类机构受自律处分

交易商协会的数据显示,2008年以来,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共对328家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自律处分,处分措施涵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公开谴责等不同层级,有34家机构在受到上述声誉处罚的同时,被暂停了一定期限的相关业务,也即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在一定期限内暂时向这些严重违规的机构“关闭”。

2007年9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正式成立,这是我国金融市场发展里程中的一件大事。2008年4月,人民银行颁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以来,债务融资工具实施注册制已整整10年。累计为3700多家实体企业提供了超过30万亿元的资金支持,为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持续提供制度红利。

《办法》规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与交易应遵循诚信、自律原则。同时,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

注册制的最大特征是将能否发行、什么时间发行、什么价格发行债券的权利交由市场决定,发行人获得了更大的发行便利。这种情况下,为维护市场秩序,防止发行人权利滥用,银行间市场以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制定了一系列规则指引,设置了不能触碰的底线。

“权利和义务从来都是对等的,发行人在享受注册制发行便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遵守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对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而言,亦是如此。当市场参与者的行为触碰市场合规底线时,自律管理的‘大棒’便快速落下。”担任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专家的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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