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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拥抱新经济态度坚定,业界期待细则出台(3)

2018-03-02 09:36:34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国家对高新科技企业的重视,对企业发展是利好的,我们也期待能有实实在在的一些便利举措。”华琨表示,目前行业多数企业也在关注,后续监管层对科技类企业上市会否出具相关细则。

毛大庆也说,“具体哪些’独角兽’企业有资格,要一个一个看,还要看国家在哪几个领域内给予支持。”

业内期待细则出台

“即便‘独角兽’企业走特殊通道特批,也不可能是每家公司都会特批,这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不会像大家想的那么简单。”张立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他同时透露称,现在这项工作可能更多是在划定范围、确定标准的阶段,即到底要选什么样的公司、标准是什么,目前监管层也在做各种调研,与相关企业做讨论,“划范围定名单,再去量体裁衣,明确规则该怎么配合”。

“当有捷径政策传出的时候,大家都觉得那个捷径好像是为所有人开放,其实不然。”一位资深券商人士认为,从企业角度而言,国内一些独角兽企业的估值是否真实反映价值,若是,那么可以放心大胆走捷径,成为公众公司,接受市场所有参与者以及时间的检验;从监管层的角度而言,有发审委这一环节的存在,专业的审核便让造假、造神等行为难以蒙混过关。

汪博也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其实很多新兴行业“独角兽”并不符合现有的发行条件,若要修改的话可能会涉及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的修订,“独角兽”企业要上市还是要符合现有的相关规范。

按照现有的A股上市条件,设置了明确的盈利门槛,在主板和中小板上市需要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数且累计超过3千万元,在创业板上市则需要连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千万元;此外,A股上市均是同股同权,“独角兽”同股不同权问题还待解决,且多数企业采用了VIE架构。

“从目前讨论情况来看,不会涉及到修改法律的程度,《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规定也不会对‘独角兽’企业上市造成障碍。”张立称。

据华琨表示,目前多数科技类企业都可能期待细则能够从两个方面有所改善。

一是大部分科技创新型企业在早期发展期会有较大投入,即使经过努力满足了持续2~3年盈利要求,但历史产生的未弥补亏损尚需要时间补平,这方面希望能给予措施支持;二是发行人自然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但部分公司希望能激励更多的核心骨干,而自然人股东人数的限制对企业设置激励机制存有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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