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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岁以下本科生可以直接落户南京,今起执行

2018-03-01 14:43:29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3月1日,据南京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官方微博@南京发布 消息,南京市公安局、南京市人社局制定的《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的实施办法(试行)》即日起实施。

据《实施办法》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40周岁以下的本科毕业生,凭①入户申请书;②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直接落户南京!

据悉,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涉及三类人群:一是学历型人才;二是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三是取得三级以上(含三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如果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落户实施办法》规定条件,在向公安机关递交本人落户申请时,可申请未成年子女随迁。

与2017年2月1日实施的《准入办法》相比,进一步放宽了落户条件。一是取消就业及缴纳社保的年限限制条件,也就是不再以就业为前提。二是放宽了年龄条件,本科学历人才从35岁放宽到40岁,技术、技能人才没有年龄限制。三是放宽学历教育取得形式,除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还包括国民教育序列的成人高等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高等教育形式。

全文如下:

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委发[2018]1号)第八条规定,为努力打造国际化创新创业人才高地,推进青年大学生“宁聚计划”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办理对象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

(二)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三)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第三条 夫妻双方均按本办法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

第三章 办理程序

第四条 依学历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的申请人,需自行在学信网上开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至教育部门开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开具的《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取得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依技术、技能水平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的,需先至市人社局开具《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技能类),再至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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