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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注册制不躁进也不宜迟缓(2)

2018-02-26 09:18:45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诚然,在A股自身“土壤”尚未修复之前,诸如机构投资者主导作用不够、个人投资者“投机”思维较重以及监管层时而“缺位”、时而“越位”等现象客观存在,贸然推出注册制,难免会引发市场波动。然而,这些不应该成为延缓市场化改革的借口,而是要将这些“压力”转化为推动改革的“动力”。未来,完善资本市场法制建设,让监管有法可依,上市公司有法可循,同时加强机构投资者建设、做好个人投资者引导与教育、完善信披机制,都是方向所在。

此外,监管层未来还需要放开“对指数、对投资人的盈亏负责”的理念,最终达到筹资人公开透明披露信息,保荐机构对信息的完整负责,投资人要对自己的钱负责,让行政之手主要从事事中、事后监管。

总之,新股发行制度是关系重大的一种改革,改革是为了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是为了引导投资者价值投资理念。既不宜躁进,也不应过于迟缓,目前监管层的审慎态度是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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